一、案情简介
20xx年,被告人“王某”与朋友在吃夜宵期间,因琐事与邻桌被害人发生争执,“王某”持啤酒瓶砸向被害人,并与同案人员共同对二被害人进行拳打脚踢,致二人头面部受伤。经鉴定,二被害人均构成轻微伤。XX人民检察院认为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建议依法判处。
二、办案经过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程豪律师团队接受“王某”委托后,紧扣案件事实与在案证据,不仅仔细阅读纸质卷宗,更是对于案发时的监控视频进行详细观看,寻找辩点,然后提出多项辩护意见:
1、是强调“王某”主观恶性较小、存在“假想防卫”的情节,社会危害性相对有限;
2、指出受害人存在一定过错;
……
三、案件结果
最终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系五名同案犯中刑期最短的量刑。法院判决羁押刑期与关押刑期基本一致,刑期“实报实销”,获得当事人的认可。
四、律师价值与办案成效
(1)充分挖掘案件细节,抓住视频证据中对我方有利的辩点。
(2)争取最轻实刑结果:经律师充分辩护,该案法官可判缓刑,但是考虑到羁押时间已数月,若再加上缓刑期间,当事人受到的缓刑考验期的束缚,故实报实销的量刑更有利于当事人;另一方面“王某”最终刑期低于其他被告人,实现了罪责刑相适应。
【特别说明】本栏目所展示案例均为团队过往办理的真实案件,仅用于体现团队在相关领域的法律服务经验,不代表对任何后续案件结果的承诺。个案情况不同,辩护策略与处理结果均存在差异,具体法律服务方案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