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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通过调解的方式办理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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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慧欣律师 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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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

原告信息:

- 名称:孙**

原告代理人:

1. 杨慧欣,北京炜衡(烟台)律师事务所律师

2. 张**,山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信息:

- 名称:JA****UN(中文名:张**)


诉讼请求:

1. 解除婚姻关系

2. 婚生女张**由原告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

3.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4. 被告支付离婚经济补偿金

5. 被告负担诉讼费


案件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20**年3月16日登记结婚,20**年5月25日生女张**,婚初感情良好,后因文化差异常争吵导致婚姻破裂,多方调解无效。


调解协议:

1. 原告孙**与被告JA***UN(张**)离婚

2. 婚生女张**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6000元至张**年满18周岁

3. 被告有权探望张**,方式和地点协商确定

4. 共有财产鲁***1车辆归原告所有

5. 双方对共有财产、债权、债务、存款、股票、基金等无其他争执,不再相互追究


调解效力:

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具有法律效力。

  • 2023-12-01
  • 原告
  • 已调解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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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慧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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