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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案—北京刘婉律师代理继承人成功追回逾期15年的15万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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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婉律师 在线
北京紫乾律师事务所 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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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债权人去世、被告缺席、借款长达15年的不利条件下,通过完整固定借据、还款记录及继承证明,成功主张逾期利息及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她精准适用合同法与继承规定,使法院全额支持本金、利息及律师费,确保继承人无需为维权买单,最大限度实现了债权延续与权利保障。

案件详情

借款15年未还,债权人去世后继承人成功追回全部本息及律师费

审理法院: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代理律师:刘婉(北京紫乾律师事务所)
案件类型:民间借贷纠纷
案件结果:胜诉(全额支持本金、逾期利息、律师费)


一、案情介绍

2005年7月,被告易X向蒋X(已故)借款人民币200,000元,并亲笔出具《借据》,承诺于2005年8月底前归还全部借款。

借款到期后,易X未按约还款。直至2018年12月25日,易X仅偿还50,000元,尚欠本金150,000元未予支付。

2020年4月25日,债权人蒋X不幸去世。经查,蒋X的法定继承人为其配偶殷X1和儿子殷X2。二人依法继承该笔债权,并在多次催收无果后,委托北京紫乾律师事务所刘婉律师提起本案诉讼。

诉讼请求包括:

  1. 偿还借款本金150,000元;

  2. 支付自2005年9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

  3. 支付律师费10,000元。


二、办案经过

1. 梳理证据链,夯实基础

刘婉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梳理并固定了以下关键证据:

  • 易X亲笔签名的《借据》,证明借贷关系真实存在;

  • 银行借记卡明细清单,证明易X于2018年偿还50,000元;

  • 蒋X的死亡医学证明、户口本及村委会证明,证明继承人身份及继承权;

  • 律师费发票,证明维权成本。

2. 应对被告缺席风险

本案中,被告易X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也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刘婉律师充分准备了全部书面证据及法律依据,确保法院可以依法进行缺席审理。

3. 主张逾期利息及律师费

尽管借据中未明确约定利息,刘婉律师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主张自逾期次日(2005年9月1日)起计算逾期利息,并针对2019年8月20日后利率标准的变化(LPR)提出明确计算方式。

同时,因被告违约导致诉讼,律师费属于合理必要支出,依法应由被告承担。

4. 明确继承份额

法院查明,蒋X生前未留有遗嘱,其父母均已先于其去世。法定继承人仅为殷X1(配偶)和殷X2(儿子)。根据继承法律规定,殷X1享有3/4债权份额,殷X2享有1/4债权份额,刘婉律师在诉讼中提前明确该分配方案,便于法院一次性裁判。


三、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完全支持了刘婉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如下:

本金部分:易X返还殷X1 112,500元易X返还殷X2 37,500元

逾期利息:以各自应得本金为基数,自2005年9月1日起计算:2019年8月19日前: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019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律师费:易X赔偿殷X1 律师费 10,000元

诉讼费:案件受理费1,750元,由被告易X全部承担。

  • 1970-01-01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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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婉律师,于2012年开始从事律师行业,2018年11月 创立北京紫乾律师事务所,任职律所主任。 在执业期间办理了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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