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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薪资争议仲裁代理,律师全程协助当事人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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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
周健炯律师 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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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当事人搜集排班、微信沟通、个税记录等证据材料,规范拟定仲裁请求,全程出庭代理处理劳务派遣劳动纠纷。

案件详情

上海市虹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裁决书
虹劳人仲 (XXXX) 办字第 XXX 号 - 2
申请人:JCL,女,1993 年 1 月 12 日生,汉族,户籍地河南省模糊地址。
委托代理人:周健炯,上海思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某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模糊地址;法定代表人 CK,委托代理人 WX,某律所律师。
被申请人二:某大酒店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虹口区XX。
申请人由被申请人一派遣至被申请人二处任职,劳动关系终止后,主张两家单位连带支付延时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当月被扣工资差额。被申请人一抗辩工资足额发放、诉求超出仲裁时效;被申请人二缺席庭审、未提交答辩。
审理中申请人提交排班表、欠休表、个税截图、微信聊天记录佐证扣款与加班事实,被申请人一对加班相关证据不予认可。仲裁委认定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单位安排加班及无故扣薪,举证不足。
裁决:驳回申请人全部仲裁请求。当事人不服裁决可在签收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首席仲裁员:CJ
仲裁员:JXX
书记员:GQY
二〇二三年八月七日


  • 1970-01-01
  • 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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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健炯律师,上海思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职律师,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资质,深耕婚姻家事争议解决、民商事纠纷、刑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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