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变形金刚著作权大案辩护落地,主犯依法从轻量刑

  • 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
周健炯律师 在线
上海思济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 5.0
    用户评分
  • 热情
    服务态度
  • 10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律师代理本案主犯,聚焦涉案专利、产品自主改良、全额赔付取得权利人谅解、企业用工压力及家庭抚养等要点展开辩护,结合认罪认罚制度提交详实辩词,有效降低量刑幅度,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当事人获从轻判处,四名同案被告人全部争取到缓刑

案件详情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XXXX)沪 0110 刑初 XXX 号
公诉机关: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LJB,户籍地、暂住地址脱敏,因涉嫌侵犯著作权罪被羁押;辩护人:周健炯、另案律师。
被告人:AP;辩护人:李XX等律师
被告人:WZC、LHR、QJS,其余当事人信息、涉案企业名称、详细地址全部脱敏,各被告人委托对应辩护人。
公诉机关指控多名被告人未经著作权方许可,仿制知名系列玩具生产销售,非法经营额 200 余万元,主从犯区分明确,部分被告人涉案金额 57 万、9 万余元不等,涉案产品被现场查扣两万余件。案发后主犯大额赔偿获被害方谅解,其余被告人主动预缴罚金、退缴违法所得。
庭审中周健炯等辩护人围绕专利登记、产品改动、主观过错、赔偿谅解、认罪悔罪等发表辩护意见。法院经审理认定各被告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区分主从犯,结合坦白、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从轻情节作出判决:
一、LJB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罚金一百二十万元;
二、AP、WZC、LHR、QJS 均适用缓刑并判处对应罚金;
三、涉案侵权产品、作案财物依法没收,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不服判决可在法定期限上诉。
审判长:HY,人民陪审员:WKL、CFL
书记员:GJW
日期:某年某月某日
附相关法律条文(原文保留)


  • 1970-01-01
  •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 被告
  • 少刑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周健炯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周健炯律师
5.0分热情执业:10年
周健炯律师
13101201****0025 执业认证
  • 上海思济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刑事辩护
  • 上海市
周健炯律师,上海思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职律师,2016年取得律师执业资质,深耕婚姻家事争议解决、民商事纠纷、刑事案...
  • 180 1750 3353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