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成功!尹绪梅律师助当事人争取到抚养权、抚养费及探望违约金多重保障
一、案情介绍
原告(女方)与被告(男方)于2022年11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于2024年1月30日生育一子,即婚生子王某某。
婚后,双方因性格差异、生活习惯不同等原因,矛盾不断升级,感情逐渐破裂。原告认为双方感情已无修复可能,继续维持婚姻关系对自身及孩子的成长均不利。为结束这段痛苦的婚姻,并就婚生子的抚养权、抚养费及夫妻共同财产、债务等问题依法处理,原告委托尹绪梅律师代理提起离婚诉讼。
原告的诉讼请求包括: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由其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0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二、办案经过
尹绪梅律师在接受委托后,迅速开展以下工作:
1. 全面了解案情,明确核心诉求
律师团队与原告深入沟通,了解双方婚姻状况、矛盾焦点、子女抚养情况、双方经济能力等关键信息,明确原告的核心诉求为:争取婚生子抚养权、获得合理的抚养费、确保探望权行使不影响孩子正常生活。
2. 制定调解优先的诉讼策略
考虑到离婚案件的特殊性以及双方已有矛盾不可调和的现状,尹绪梅律师制定了“调解优先、诉讼兜底”的策略,力求在法院主持下快速、平和地解决纠纷,减少对孩子的伤害。
3. 重点谈判抚养费与探望权条款
原告最初主张每月15000元抚养费,尹绪梅律师在调解过程中,结合被告的实际收入水平、当地生活成本以及孩子的实际需求,与对方进行多轮谈判。同时,她敏锐地意识到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可能成为后续纠纷的隐患,因此创新性地提出了探望违约金条款,以约束双方履行探望义务。
4. 妥善处理财产与债务问题
针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尹绪梅律师协助原告梳理了相关证据,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各人债务由各自负担”的协议,避免了后续财产纠纷。
三、案件结果
经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解除婚姻关系:刘某某与王某某离婚;
抚养权归属:婚生子王某某由原告(女方)抚养;
抚养费标准: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 3100元(自2024年8月起至孩子年满18周岁止);
探望权及违约金:被告每月可探望一次,具体时间、地点由原告确定;若被告未按时送回孩子,每次需支付违约金 28000元;若原告不配合探望,同样需支付违约金28000元;
财产及债务:双方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各人债务由各自负担;
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75元由原告负担。
调解书自双方签收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