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陈X涉强奸罪,成功取保并获得不予批准逮捕决定

  • 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
闫素娟律师 在线
广东华商(惠州)律...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热情
    服务态度
  • 9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律师判定该案系某女因索要财物不成,而恶意控告,已达到借刑事和解索要钱财的目的。辩护律师以此向公安机关及检察机关提交陈某不构成犯罪的法律意见书,陈某顺利取保,之后,检察院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

案件详情

陈X涉强奸罪,成功取保并获得不予批准逮捕决定;

   陈X系一娱乐场所主管,该娱乐场所招聘夜场女DJ。某女自外省来酒吧应聘,与陈X见面后发生关系,次日向陈X索要财物不成,即报警称被陈X灌醉后强奸,陈X被刑事拘留。接受家属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犯罪嫌疑人,详细了解了陈X与某女从网上发布招聘记录、沟通、见面的全部情节,以及双方到酒店、回公司的全部视频监控录像。经分析发现,双方虽有喝酒,但饮酒量不足以使一个成年女性醉酒至不能反抗。另,酒店该女性系自行返回酒店,主动告知陈X酒店地址及房间号,并借酒店缺少洗发水为由让陈X送东西到酒店,并自行打开房间门让陈X入内。次日双方一起下楼吃早餐及外出。过程当中该女意识清醒,且验伤未发现性侵案常见伤情。因此,律师判定该案系某女因索要财物不成,而恶意控告,已达到借刑事和解索要钱财的目的。辩护律师以此向公安机关及检察机关提交陈X不构成犯罪的法律意见书,陈X顺利取保,之后,检察院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


  • 被告
  • 不予批准逮捕决定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闫素娟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闫素娟律师
5.0分热情执业:9年
闫素娟律师
14413201****9401 执业认证
  • 广东华商(惠州)律师... 主办律师
  • 债权债务 合同事务 诉讼仲裁
  • 惠州市江北华贸大厦三号楼3601
闫素娟律师,2004年取得法学学士学位,现为广东华商(惠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工作经历:闫素娟律师进入法律服务...
  • 157 6690 5155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