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追索百万工程欠款,成唐安律师代理工程款纠纷获全额支持
案情简介
原告(一家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其前身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一家外省XXX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道路标识、标牌、标线专业施工分包合同》,约定原告以“劳务分包及材料代购”方式承接某道路建设PPP项目(三标段)的标识标牌标线工程。合同约定工程最终结算金额按现场实际施工量及合同清单单价计算。原告按约完成施工,并陆续向被告开具了总金额为*万余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告已接收并全部进行了税务抵扣。然而,被告在支付部分工程款后,剩余万余元款项长期拖延未付。原告多次催告无果,遂委托成唐安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及相应逾期付款利息。
案件结果
法院审理认定:
原、被告签订的分包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约履行。原告已履行施工义务,被告亦接收了原告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进行了抵扣,该行为应视为双方对工程价款总额的确认;
虽然双方未形成书面结算报告,但合同约定以增值税发票作为申请付款的票据,被告抵扣发票的行为已构成对工程总价款的事实确认;
因此,法院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请,判决被告在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原告支付剩余工程款**万余元,并支付以该款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成唐安律师在案件中的价值体现
精准锁定核心证据:在双方未形成书面结算单、被告抗辩“发票不能证明供货数量”的情况下,敏锐抓住“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由被告全部抵扣”这一关键事实,成功论证该行为在法律上构成对价款总额的默示确认,将发票的付款申请功能转化为结算凭证,有力破解了“结算依据缺失”的举证难题。
有效驳斥对方抗辩:针对被告提出的“付款条件未成就”“需业主、监理等多方签字确认”等程序性抗辩,结合合同条款与交易惯例,强调被告已实际接受履行并抵扣税款,其主张与事实行为明显矛盾,从而将审理焦点从繁琐的程序争议拉回至“欠款事实是否成立”的本质问题。
策略性构建事实链:通过梳理合同约定、施工事实、发票开具与抵扣全流程,构建了“合同约定计价方式—原告已履行—发票开具并抵扣—被告部分付款—剩余款项未付”的完整证据链,清晰呈现了欠款事实与因果关系,为法院认定欠款金额提供了扎实依据。
最大化维护当事人利益:不仅成功追回全部欠款本金,还通过法律论证争取到自起诉之日起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有效弥补了原告因资金被长期占用的实际损失,体现了代理律师在工程款纠纷中对债权人权益的全面维护。
本案例展现了成唐安律师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面对结算凭证缺失、对方以程序理由抗辩的复杂局面时,能够准确运用法律规定与交易惯例,将“发票抵扣”这一常见商业行为转化为有利法律事实,最终帮助施工方成功追回百万工程款,彰显了其在工程款清收领域的专业策略与实战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