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类型: 民事调解书
- 原告: 叶**
- 委托诉讼代理人: 杨梦迪律师,饶*(均来自北京市京师(南昌)律师事务所)
- 被告: 黄*
- 案件情况:
- 案件类型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合同情况: 双方于20**年5月17日签订了门面租赁合同,
原告将其位于南昌市***中大道1**1号的门面房出租给被告,
合同租赁期为5年(20**年6月1日至20**年6月1日),月租金15000元,每三年递增5%,物业费每月500元。
- 欠租情况: 被告黄*未能按时支付租金,从20**年6月1日至20**年7月期间,共欠付租金125000元。
- 诉讼请*:
1. 判决被告立即支付原告租金125000元。
2. 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调解协议:
1. 双方确认被告黄*欠付原告租金125000元。
2. 被告同意分期支付:20**年7月31日前支付10000元,20**年8月15日前支付35000元,20**年10月15日前支付45000元,共计90000元。
3. 如果被告按时足额支付,则原告放弃其余35000元租金。如被告任何一期未足额支付,原告可申请强制执行全部125000元。
4. 双方对其他事项无争议,案件结束。
5. 案件受理费为1400元,被告负担,费用减半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