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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调解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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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律师充分听取当事人诉求,梳理婚姻、子女、财产全方面争议点,在调解中平衡双方利益。针对抚养模式、财产过户、债务承担等细节拟定合理方案,协助双方达成共赢的调解协议,高效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诉讼耗时与矛盾。

案件详情

案情简介

原告与被告早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双方共同生活期间产生矛盾,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原告委托专职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被告也聘请律师及实习律师参与案件审理。原告诉请判令双方离婚,婚生女由其抚养、对方按月支付抚养费,依法分割夫妻共同房产、车辆等财产,同时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并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办案经过

法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庭审过程中,法官先行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双方代理人分别就子女抚养方式、抚养费承担、房产、车辆、保险理财等共同财产分割、债务处置、费用承担等事项发表意见,反复沟通协商。结合双方诉求与实际生活情况,不断细化抚养探视、房产过户、车贷偿还等细节条款,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案件结果

法院依法确认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
调解结果及理由: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女由被告负责主要抚养,同时约定原告阶段性照料孩子,互不支付抚养费。两处房产、车辆按协商方案分割并明确过户时限与费用承担,车贷由车辆归属方自行偿还。子女名下保险、理财归孩子所有,双方不得处置。双方无其他共同债权债务,诉讼费由二人各半承担。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法院予以确认。


  • 1970-01-01
  • 原告
  • 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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