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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贷追偿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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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律师梳理离婚调解书、银行流水等关键证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与追偿法律依据。庭审中清晰举证、有理抗辩,完整还原案件事实,有力支撑原告诉求,最终帮助当事人成功追回垫付的贷款款项,依法维护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案件详情

案情简介

原告与被告原系夫妻,二人经法院调解离婚,调解协议明确案涉房屋剩余贷款由被告全额承担。后续被告未按约定偿还房贷,导致贷款逾期。原告作为共同借款人,代为清偿了 2024 年 10 月至 2025 年 3 月的逾期本金及利息,共计三万余元。原告委托两名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多次向被告追讨代偿款项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追偿诉讼,要求被告返还全部垫付金额。被告到庭应诉,不认可还款责任。

办案经过

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及委托代理人当庭提交离婚XXX、银行还款凭证等完整证据,证明双方关于还贷的约定以及实际代偿事实。被告进行答辩,提出抗辩意见。法庭组织双方完成举证、质证与法庭辩论,结合生效法律文书、付款记录等证据核查案件事实,厘清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案件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向原告返还垫付的贷款 33554.6 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若逾期履行,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判决理由:双方在离婚XXX中对房贷偿还的约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被告未依约履行还贷义务,原告作为共同借款人代为清偿后,依法享有追偿权。原告提交的付款凭证足以证实代偿金额,其诉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 1970-01-01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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