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法院信息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原告男方甲与被告女方乙早年自由恋爱,后办理结婚登记,二人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因日常琐事频繁产生矛盾,双方自 2023 年 2 月开始分居,夫妻感情逐渐破裂。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决双方离婚,两名子女由被告抚养、原告承担抚养费,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费用由双方均摊。被告委托两名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案件审理。
办案经过
法院受理该案后,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审理。审理期间,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结合子女抚养、房产、车辆、经营性店铺等夫妻共同财产情况,引导双方沟通协商。双方充分考量子女成长、债务承担、财产处置等问题,自愿达成一致调解方案。
案件结果
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法院确认双方达成的协议合法有效:
- 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 幼女由被告直接抚养,原告每月支付生活费,教育费由原告全额承担,医疗费双方各半分担,费用定期结算,探视事宜由双方自行协商。
- 一处房产、一辆轿车及线下便利店归被告所有,对应剩余贷款由被告承担,被告无需向原告支付财产折价款。
- 另一处房产无偿赠与两名子女共同共有,剩余贷款由原告负责偿还,产权变更相关费用由原告承担。
- 案件受理费由原、被告各自承担一半。裁判理由:案涉调解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亦未损害未成年人及他人合法权益,法院依法予以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