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离婚调解推荐常州婚姻律师杨珑律师

  •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
杨珑律师 在线
北京市盈科(常州)... 合伙人
  • 5.0
    用户评分
  • 热情
    服务态度
  • 14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杨珑律师协助当事人梳理子女抚养、房产、车辆等财产及债务情况,参与协商谈判,协助敲定合理的抚养、财产分割方案,高效促成调解,妥善化解婚姻纠纷。

案件详情

审理法院信息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原告男方甲与被告女方乙早年自由恋爱,后办理结婚登记,二人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因日常琐事频繁产生矛盾,双方自 2023 年 2 月开始分居,夫妻感情逐渐破裂。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决双方离婚,两名子女由被告抚养、原告承担抚养费,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费用由双方均摊。被告委托两名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案件审理。

办案经过

法院受理该案后,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审理。审理期间,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结合子女抚养、房产、车辆、经营性店铺等夫妻共同财产情况,引导双方沟通协商。双方充分考量子女成长、债务承担、财产处置等问题,自愿达成一致调解方案。

案件结果

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法院确认双方达成的协议合法有效:
  1. 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2. 幼女由被告直接抚养,原告每月支付生活费,教育费由原告全额承担,医疗费双方各半分担,费用定期结算,探视事宜由双方自行协商。
  3. 一处房产、一辆轿车及线下便利店归被告所有,对应剩余贷款由被告承担,被告无需向原告支付财产折价款。
  4. 另一处房产无偿赠与两名子女共同共有,剩余贷款由原告负责偿还,产权变更相关费用由原告承担。
  5. 案件受理费由原、被告各自承担一半。
    裁判理由:案涉调解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亦未损害未成年人及他人合法权益,法院依法予以确认。


  • 1970-01-01
  • 原告
  • 达成和解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杨珑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杨珑律师
5.0分热情执业:14年
杨珑律师
13204201****7385 执业认证
  • 北京市盈科(常州)律... 合伙人
  • 债权债务 婚姻家庭 公司经营
  • 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华景大厦1508
  • 135 1167 1766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