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中山张景文律师深挖从轻情节,当事人获拘役轻刑判决
一、案件简介
本案委托人AX,男性,户籍为广东省XX市,因危险驾驶一案委托广东广诚信律师事务所张景文担任其一审刑事辩护人。20XX年X月X日凌晨X时,AX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中山市XX路XX商都附近路段,执勤民警现场将其查获。司法鉴定出具检测结果,AX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89.78mg/100mL,远超80mg/100mL的醉驾入刑标准,已构成危险驾驶刑事犯罪。公安机关于20XX年X月X日对AX刑事拘留,仅羁押X日后,同年X月X日对其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案发全程无交通事故,未造成任何人员受伤、死亡,也未产生车辆损毁、公共财物受损等财产损失;AX到案后第一时间完整供述全部醉驾事实,全程配合司法机关调查,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对指控事实、罪名、量刑建议全部认可,无任何抗拒、隐瞒行为。AX此前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属于无犯罪前科的初犯、偶犯。
二、律师辩护经过
接受AX委托后,张景文律师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完整梳理案件全部细节,核对酒精检测、查获经过、讯问笔录、强制措施等全部卷宗证据,确认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完整,不存在无罪、罪轻的核心抗辩空间。结合案件客观情节,张景文律师确定从轻辩护核心思路,庭审中重点向承办法官提交、论证多项法定、酌定从轻情节:其一,当事人系初次涉刑,无任何前科劣迹,主观恶性极小;其二,当事人归案后全程坦白,如实供述全部犯罪行为,满足法定坦白从轻情节;其三,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愿意接受法律处罚,具备从宽处罚基础;其四,本次醉驾仅被路面当场查获,未发生交通事故,无人员、财产损害,未对公共道路安全造成实际危害后果。同时张景文律师配合法院速裁程序审理节奏,协助当事人完成认罪认罚相关手续,全程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完整发表书面及当庭辩护意见,将全部从轻情节清晰呈现给法庭,请求法院综合全案情节对当事人从轻量刑。
三、判决结果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张景文律师全部辩护意见,认定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综合全案从轻情节作出判决:
被告人AX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XX元。
四、律师价值
1.全流程权利保障:侦查、审查起诉、一审全程跟进,多次会见安抚当事人焦虑情绪,清晰告知醉驾案件法律后果、认罪认罚制度规则,避免当事人因不懂法律错失从轻机会。
2.精准提炼全部从轻量刑要点:系统梳理初犯、坦白、认罪认罚、无事故无损失四大核心从轻情节,形成完整辩护逻辑,全部辩护观点被法院采信,实现法定从宽落地。
3.程序高效推进:适配速裁程序简化审理流程,协助当事人规范完成认罪认罚流程,减少当事人诉讼耗时与心理负担,最大化争取法院从轻裁量空间。
4.量刑把控落地:本案酒精数值接近醉驾加重区间,若无律师专业梳理、当庭论证从轻情节,量刑存在加重风险,律师辩护有效锁定本案拘役两个月的从轻结果,为当事人争取到现有案情下最轻区间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