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遇对方恶意扣划货款,张景文律师诉讼维权成功追回超30万货款
一、案件简介
本案属于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AX与BX长期合伙开展贸易业务,二人分工明确,BX负责对接客户、洽谈交易,AX负责资金收付与货物管理。20XX年X月X日,原告CX通过BX采购货物,双方约定交易总价为XXX元。当日CX按照指示,委托他人将全额货款转账至AX账户。后续CX安排人员前往提货时,发现货物数量不符并提出退款要求,但AX以其与BX存在其他借贷纠纷为由,单方将该笔货款抵扣二人之间的欠款,拒绝交货也拒不退还货款。双方协商无果后,CX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委托广东广诚信律师事务所张景文律师担任本案诉讼代理人,向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AX、BX共同返还全部货款XXX元,并以该款项为基数,从起诉之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资金占用利息。案件开庭审理期间,双方当事人及代理律师均到庭参与庭审。
二、律师辩护经过
接受委托后,张景文律师第一时间整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交易沟通记录等全部证据,完整还原交易全过程。庭审中,律师清晰梳理案件法律关系,明确案涉款项为买卖合同项下货款,并非其他往来资金;同时指出AX、BX系合伙经营关系,二人内部债务纠纷不能对抗善意买方。针对被告AX主张以货款抵扣私人欠款的抗辩理由,律师逐一进行反驳,论证二被告拒不交货、拒不退款的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依法应当共同承担还款及赔偿利息的责任。
三、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后认为,原告与二被告之间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原告已足额支付货款,二被告未能依约交付货物,理应返还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AX与BX的内部经济纠纷与本案无关,不得以此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最终法院判决:AX、B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共同向CX返还货款XXX元,并支付相应资金占用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申请费均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四、律师价值
本案涉案标的额较高,若维权失利,委托人将遭受大额经济损失。张景文律师凭借扎实的民商事法律功底,全面收集、固定各类电子证据与书面证据,构建完整的证据链条,从事实层面还原交易真相。庭审过程中,律师精准区分买卖合同关系与二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明确二者属于独立法律关系,有力驳斥了被告转嫁债务、拒绝退款的核心抗辩观点,从法律层面筑牢维权基础。
面对二被告互相推诿责任的情形,律师结合二人合伙经营、分工协作的客观事实,清晰论证双方需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全面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债权。在整个案件办理过程中,律师全程跟进案件流程,及时分析诉讼风险、梳理应对思路,最大限度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最终凭借专业的庭审应变能力和严谨的逻辑论述,推动法院全额支持原告诉讼请求,帮助委托人成功追回全部货款及利息,彻底化解本次交易带来的经济风险,充分展现了专业律师在商事纠纷案件中的实务能力与责任担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