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细过程
上诉人某机械加工厂与被上诉人某研究所、某电子科技公司、张X、赵X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不服一审判决,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人主张,其为被上诉人提供了产品加工服务,加工费合计8.809.369元,但一审法院未对产品加工情况进行全面审查,仅以部分加工件系通过赵X转交为由否定了某研究所的合同责任,驳回了其全部诉讼请求。上诉人认为一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请求二审法院发回重审或改判支持其全部诉讼请求。
二审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上诉人某研究所于2026年3月7日前向上诉人支付机加工费550万元,并向另一被上诉人某电子科技公司支付载体费140万元;各方就2019年4月至2020年11月期间所涉产品对应的费用再无其他争议;一、二审诉讼费由上诉人负担。
二、案件重要突破点
二审逆转调解,挽回550万元损失:一审判决驳回上诉人全部诉讼请求,彭青春律师在二审中通过有力上诉意见和调解策略,成功促成被上诉人支付550万元,为当事人挽回绝大部分损失。
精准锁定合同相对方责任:一审法院认为上诉人未能证明某研究所为合同相对方,彭青春律师在二审中坚持主张X研究所的责任,最终调解协议明确由某研究所直接支付550万元,突破了合同相对性障碍。
一揽子解决多方纠纷:调解协议同时处理了上诉人、某研究所、某电子科技公司三方之间的费用结算,避免了后续连环诉讼,实现案结事了。
合理分担诉讼成本:虽由上诉人承担全部诉讼费(一审78.466元、二审36.733元),但相比一审败诉的全盘皆输,调解方案使当事人获得550万元实际回款,属于重大胜利。
三、彭青春律师在本案中的价值与作用
彭青春律师代理上诉人,在一审败诉的不利局面下,通过二审上诉意见精准指出一审认定事实不清、合同责任认定错误等问题,成功推动法院组织调解。律师在调解中坚持主张X研究所的直接支付责任,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550万元加工费,实现了从“全部驳回”到“获赔550万”的逆转,极大维护了委托人的经济利益。
四、案件结果
调解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调解)
调解结果:
被上诉人某研究所于2026年3月7日前向上诉人某机械加工厂支付机加工费550万元;
被上诉人某研究所同时向另一被上诉人某电子科技公司支付载体费140万元;
各方就2019年4月至2020年11月期间所涉费用再无其他争议;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合计115.199元(一审78.466元、二审36.733元),均由上诉人负担。
五、典型意义
本案是承揽合同纠纷中“一审全败、二审逆转”的成功调解案例。当事人在一审因证据链不完整、合同相对方认定困难等原因被驳回全部诉请。二审代理律师通过梳理加工事实、强化合同履行证据、精准论证责任主体,成功促使法院组织调解,最终为当事人挽回550万元损失。本案提示:在多方参与的加工承揽关系中,即使书面合同不完善,通过证明实际履行行为和接受加工成果的主体,仍可向最终受益方主张权利;同时,二审调解是扭转败局的重要路径,律师在调解中的谈判能力与策略至关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