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细过程
原告(某动漫角色粉丝)于2023年7月4日在社交平台发布了一张足部伸向某角色立板的照片(“伸脚图”),引发另一角色粉丝群体的不满。被告(某博昵称“吞XX烟”、X音昵称“吞XX烟(8.18倒计时)”的用户)自2023年7月4日起,在被告某网络技术公司运营的X博平台和被告某XX界科技公司运营的X音平台上,多次发布带有原告照片的X博和XX频,配文称原告为“踩人物立牌第一人”“没素质踹角色立牌的人”,并使用“脏脚”“太妹”“臭脚”“婊气冲天”等侮辱性词汇,公开原告的X博主页及姓氏。上述侵权内容被大量点赞、评论和转发,阅读量高达44万余次,众多网友对原告进行人身攻击。
原告委托彭青春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及维权合理费用2万元,并要求平台承担连带责任。被告辩称其未注册涉案账号,主体不适格;未实施侵权行为。法院根据平台披露的手机号及电信公司调查回函,认定被告系涉案账号的注册使用人。法院认定被告使用侮辱性词汇侵犯原告名誉权,但未侵犯肖像权(照片已打码)、隐私权及姓名权(仅姓氏);原告未举证证明严重精神损害,故不支持精神抚慰金;两平台已及时删除内容并披露用户信息,不承担连带责任。判决被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合理费用5000元。
二、案件重要突破点
成功锁定匿名侵权人真实身份:被告否认注册涉案账号。代理律师通过申请法院调查令,向平台调取用户注册信息(手机号),再向电信运营商查询实名信息,成功锁定被告为账号注册使用人,法院据此认定其主体适格。
名誉权侵权认定成功:被告使用的“臭脚”“太妹”“婊气冲天”等词汇被法院认定为侮辱性言论,导致原告社会评价降低,构成名誉权侵权。法院判令被告在微博、抖音平台登载声明赔礼道歉。
合理费用5000元获支持:虽精神损害抚慰金未获支持,但代理律师主张的维权合理费用(律师费)部分获法院支持,法院综合侵权情节、过错程度、诉讼地点等因素酌定5000元。
原告自身不文明行为不影响对侵权的认定:原告发布的“伸脚图”确有不当,但法院明确指出被告可以指责,但不能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厘清了言论自由与侵权的边界。
三、彭青春律师在本案中的价值与作用
彭青春律师代理原告,通过申请法院调查令成功锁定匿名侵权人真实身份,击破被告“主体不适格”抗辩。律师精准梳理数十条侵权微博、抖音内容及传播数据,构建完整证据链,使法院认定名誉权侵权成立,判令被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合理费用5000元。本案体现了律师在网络侵权维权中证据固定与程序运用的专业能力。
四、案件结果
判决法院: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判决结果:
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在微博、抖音平台登载声明,向原告赔礼道歉(致歉内容须经法院审核);
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赔偿原告合理费用5.000元;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平台连带责任等)。
五、典型意义
本案是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中“粉丝群体间网络骂战”的典型案例。法院明确:网络用户对他人不当行为可以批评,但不能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使用“臭脚”“太妹”等侮辱性词汇,导致他人社会评价降低,构成名誉权侵权。同时,法院指出:原告自身发布不文明照片的行为虽有不当,但不能成为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正当理由。本案警示网络用户:言论自由有边界,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粉丝对虚拟角色的喜恶不能转嫁到现实生活中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对于匿名侵权人,受害人可通过申请法院调查令向平台调取用户信息,再向运营商查询实名信息,锁定侵权人真实身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