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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维权成功案例:关联企业混同用工、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纠纷全面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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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

一、案件情况  

本案为建筑行业典型关联企业混同用工、交替用工劳动纠纷。原告(我方当事人)为建筑领域从业人员,先后入职两家存在紧密关联的建筑劳务、工程类企业。两家企业股权结构、受益所有人、高层管理人员、办公地址、业务范围、内部管理体系高度重合,同属同一集团体系,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关联企业。

原告自入职起,非因本人原因被用人单位安排在两公司之间调转用工,全程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直属管理人员均未发生实质变更。双方始终未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仅签署过无实质内容的空白合同,且合同未加盖公司印章,不具备劳动合同效力。

用工期间,两公司采用对公账户固定发放部分工资 + 关联股东私人账户每年春节前补发工资差额的模式支付劳动报酬,双方口头约定了完整月薪标准。后续其中一家公司单方发布全员待岗通知,未履行法定民主程序,无正当理由大幅下调薪酬标准、未足额发放劳动报酬,亦未依法提供正常劳动条件。

因用人单位长期克扣、拖欠劳动报酬,原告依据法律规定向两公司发送《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双方就此引发劳动争议。

原告先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机构部分支持诉求,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委托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本次一审核心诉讼请求为:确认不同阶段分别与两家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认定两公司构成混同用工、追索 2024 年至离职前的工资差额、主张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并要求两家关联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庭审中原告当庭增加违法解除赔偿金诉求。

另:当事人在仲裁阶段曾主张两阶段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仲裁裁决予以驳回,原告一审中未再主张该诉求;同时原告还主张由两公司承担诉讼保全保险费用。

二、案件结果

1、劳动关系完整认定:法院依法确认原告与第一家公司在对应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与第二家公司在后一用工阶段存在劳动关系,完整认定全部在职时长。

2、混同用工依法认定:法院查实两家企业存在股权、人员、业务、管理、财务多重混同,正式认定两公司对原告构成混同用工。

3、工资差额全额支持:法院采信我方主张的真实薪资标准,认定企业单方待岗降薪行为违法,判令用工主体支付2024年1月至2025年5月期间数万元工资差额(法院核算金额高于原告诉请,最终按原告主张金额全额支持)。

4、经济补偿全额支持、赔偿金诉求驳回:结合劳动者非本人原因被安排至关联企业工作的事实,依法合并计算全部工作年限,判令用人单位支付数万元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对于庭审新增的违法解除赔偿金诉求,因无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予以驳回。

5、连带责任全XX地:基于混同用工的认定,判令两家关联公司对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彻底规避执行风险。

三、律师价值

1、拆解复杂法律关系,夯实案件基础

代理律师全面调取两家企业工商档案、股权架构、集团关联关系、人员任职、业务合同等证据,清晰梳理关联企业 + 非本人原因调转用工+混同用工三重法律关系,精准突破关联企业责任认定的司法难点,为案件胜诉筑牢事实与法律根基。

2、重构完整证据链,还原真实薪资标准

针对本案 “公账发薪+股东私账补发工资” 的特殊薪资发放模式,律师系统整理银行流水、转账记录及备注、微信工作聊天记录、工作成果、社保缴费记录等全套证据,形成闭环证据链,成功让法院采纳当事人主张的真实月薪标准,直接推翻用人单位的抗辩理由。

3、精准适用法律,驳斥对方多重抗辩

熟练运用劳动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针对用人单位单方强制待岗、违规降薪的行为,从程序、实体两方面论证其违法性;同时针对性回应对方提出的 “诉求未经仲裁前置” 等程序抗辩,逐一拆解对方全部抗辩观点。

4、全流程把控争议,纠正仲裁偏差

从劳动仲裁到一审诉讼全程跟进,针对仲裁阶段事实、法律认定的偏差,重新组织举证、答辩与庭审辩论,逐项修正仲裁不当认定,最大化扭转案件局面。

四、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若您或者亲友遇到以下情形,可随时咨询曾惠媛律师,她专注处理复杂关联企业劳动争议、薪资追索、经济补偿/赔偿金维权案件,根据个案情况定制专属维权方案,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1、任职于集团下属多家关联公司,非本人原因被单位安排调转用工,岗位、工作内容不变,但用工主体、社保、发薪主体频繁变更;

2、就职企业存在股东、管理人员、办公地址、业务交叉,构成混同用工,遭遇拖欠工资、无故降薪、强制待岗、调岗等纠纷;

3、工资拆分发放(对公账户 + 私人账户转账、私下补差),后期用人单位否认完整薪资标准、克扣劳动报酬;

4、企业未经法定程序单方强制全员待岗、大幅降薪,劳动者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5、劳动仲裁结果未达到预期,不服仲裁裁决,需要提起民事诉讼继续维权;

6、多家关联企业相互推诿,拒绝承担工资、经济补偿、福利待遇等用工责任;

7、签署空白劳动合同,发生劳动关系、薪资、补偿类劳动争议。


  • 2026-06-01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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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曾惠媛律师,现任职于北京市盈科(南宁)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23年正式执业。拥有国家级一流法学本科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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