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法院: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判决时间: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案情简介
原告龚X承接门窗定制安装加工业务,与某装饰公司达成口头加工合作。原告完工对账后,对方确认尚欠 15 万元门窗加工款,长期拖延不付。龚X委托石莉莉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起诉;被告公司委派员工出庭应诉,认可欠款,但拒绝承担逾期利息与律师费。
办案经过
石莉莉律师收集整理结算单、银行转账记录、通话录音、聊天记录全套证据,形成完整欠款证据链;庭审逐一出示证据,清晰阐述加工关系、完工验收、双方对账及被告逾期违约事实,主张本金与资金占用利息。
案件结果
法院认定双方加工合同合法有效,被告逾期付款构成违约,全额支持 15 万元加工款诉求,酌情调整利息起算时间;因无律师费承担相关合同约定,驳回该项主张,依据《民法典》承揽、违约责任条款作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