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案件基本过程
本案为一起居间服务合同纠纷。杭州某商务服务公司(主营融资居间服务)与柯X于2024年6月签订《贷款委托服务合同》,约定公司为柯X提供银行贷款申请代办服务,贷款成功放款后,柯X按实际放款金额的8%支付服务报酬,逾期付款需承担违约金,并负担公司为维权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等全部费用。合同签订后,公司依约完成全部服务事项,协助柯X成功获批并发放10万元消费贷款,但柯X收到款项后拒不支付约定的8000元服务费,经多次催告仍拖延拒付,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审理过程中,柯X提出抗辩,主张公司事前以低服务费、低贷款利率为诱饵诱导签约,实际放款后利率与服务成本远超预期,属于欺诈套路,拒绝支付服务费,双方事实争议与情绪对立较强。
接受原告公司委托后,李春芳律师第一时间系统梳理服务合同、贷款放款凭证、全程沟通记录、律师费支出凭证等完整证据链条,明确案涉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原告已全面履行服务义务的核心事实。考虑到案件小额、高效解纷的现实需求,律师确立“判决打底、调解优先”的办案思路,在夯实诉讼底气的同时积极推动争议化解。调解过程中,律师向被告充分释明居间合同的法律效力,逐一拆解其“欺诈”“套路贷”等抗辩事由的法律依据不足,明确告知拒不履行将面临的强制执行与信用惩戒后果;同时兼顾被告实际经济承受能力,协调设计分期支付的履行方案。
最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柯X向公司支付贷款服务费共计5000元,分四期履行;若柯X任何一期未按约足额付款,未到期款项视为全额提前到期,公司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公司自愿放弃违约金、律师费等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柯X负担。
二、 案件争议焦点
本案核心争议焦点为:柯X以“欺诈、套路贷”为由拒绝支付服务费的抗辩是否成立,以及柯X应否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报酬及违约金、律师费。
三、 案件重要突破点
本案的关键突破在于以完整证据链筑牢服务事实基础,以“判决打底、调解优先”双轨思路高效回款。李春芳律师代理原告公司,通过服务合同、贷款放款凭证、全程沟通记录等证据,明确原告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被告已成功获得贷款的核心事实;在调解阶段,向被告逐一拆解其抗辩事由的法律依据不足,同时以分期支付方案降低被告一次性付款压力,最终促成5000元服务费加违约加速到期条款的调解方案。
四、 律师策略价值与作用
李春芳律师代理原告公司,策略核心为“判决打底、调解优先”。以完整证据链筑牢诉讼底气,向被告充分释明其抗辩不成立及败诉后果,同时以分期方案降低付款门槛,最终促成5000元服务费回收并设置违约加速到期条款保障执行。
五、 案件结果
本案经法院调解结案。调解协议主要内容:
柯X向公司支付贷款服务费共计5000元,分四期履行完毕;
若柯X任何一期未按约足额付款,未到期款项视为全额提前到期,公司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公司自愿放弃违约金、律师费等其余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由柯X负担。
六、 典型意义
本案系一起小额居间服务合同纠纷通过“调解优先”方式高效化解的典型案例。案件体现了以下裁判导向:在居间服务合同纠纷中,受托方已依约完成服务、委托方已实际获得贷款的,委托方应依约支付服务报酬;以“欺诈”“套路贷”为由拒付服务费的抗辩需有充分证据支持,否则难以成立。该案充分说明:在小额纠纷中,通过专业律师的系统证据梳理与“判决打底、调解优先”的务实策略,可高效帮助企业收回服务报酬,大幅缩短债权实现周期,避免小额案件陷入冗长诉讼程序,实现法律效果与经济效果的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