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况
本案系一起因经济压力引发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被告人王XX因怀孕辞职待产,家庭经济压力骤增。此前,其曾借款6万元给刘X(已判),但刘X失联未还。2022年10月,刘X以“代付回款项目”为由,诱导王X及同案李X参与代付资金,承诺通过该项目偿还债务。
王X因需维持家庭日常开支、准备生产及养育三岁幼儿,在法律意识淡薄的情况下,与李X共用“纸飞机”账号接单;
利用各自支付宝、微信、银行账户代付资金,按流水1.5%-2%比例平分佣金;
2022年10月至2023年1月,二人共同涉及代付流水27万余元;
王X个人获利约2500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对王X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其家属委托浙江易盛扬律师事务所宋卓彬律师担任辩护人。
二、案件难点与挑战
“情节严重”认定明确:根据司法解释,帮信罪“支付结算金额20万元以上”即认定为“情节严重”,本案27万余元已达标,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共同犯罪认定难以突破:王X与李X共用账号接单、按比例分佣,存在意思联络,辩护人虽提出“分工独立、未共用账户或本金”,法院最终仍认定构成共同犯罪。
缓刑难度较大:帮信罪在司法实践中,尤其是涉案流水超过20万元时,缓刑适用率逐年收紧。
获利虽少但不影响定罪:获利2500元虽低,但“情节严重”主要看支付结算金额,获利金额仅为量刑参考因素。
三、律师策略与专业行动
辩护人宋卓彬律师采取“放弃无意义的主从犯争议,聚焦多维度从宽情节”的量刑辩护策略。
(一)从主观恶性角度深挖
律师从多个维度论证王X主观恶性较小:
犯罪动机系生活所迫:王X因怀孕辞职待产,家庭经济压力大,且刘X欠款6万元失联,其参与代付的主要目的是追回借款、维持家庭生计;
非主动寻求犯罪:系被刘X诱导参与,而非主动寻找犯罪渠道;
法律意识淡薄:作为待产母亲,缺乏对网络犯罪帮助行为的法律认知,与蓄意犯罪有本质区别;
初犯、偶犯:无前科劣迹,社会表现良好。
(二)强调犯罪情节轻微
参与时间短:仅2022年10月至2023年1月,约3个月;
获利极少:个人仅获利约2500元,远低于同类案件平均水平;
分工相对独立:虽构成共同犯罪,但王X与李X未共用账户或本金,各自操作自己的支付工具。
(三)夯实认罪认罚+退赃等从宽基础
如实供述:到案后积极配合,如实交代全部事实;
认罪认罚:自侦查阶段起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
积极退赃:主动退缴违法所得2500元,消除非法获利状态;
家庭特殊情况:需抚养三岁幼儿及新生儿,家庭监护条件良好,无再犯风险。
四、案件结果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
王X与李X存在意思联络、共同接单分佣,构成共同犯罪(未采纳辩护人关于非共同犯罪的建议);
采纳如实供述、退赃、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
未采纳缓刑建议;
最终判处王X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9000元。
五、律师价值与专业作用总结
维度 律师作用
量刑情节深挖 从生活困境、主观恶性、犯罪动机等角度,构建完整的从宽处罚论证体系。
认罪认罚运用 协助当事人在侦查阶段即保持认罪认罚态度,依法获得从宽处理。
退赃促成 劝导当事人积极退缴违法所得,消除危害后果,争取从轻评价。
家庭情况举证 向法庭呈现王X作为待产母亲、需抚养幼儿的特殊家庭处境,影响量刑。
量刑轻缓化 在缓刑未被采纳的情况下,成功将刑期控制在十一个月(接近法定刑下限)。
六、典型意义
本案为帮信罪中“获利少但流水达标”案件的量刑辩护提供了重要参考:
获利少≠必然缓刑:司法实践中,帮信罪缓刑主要看流水金额、参与时长、是否累犯等,获利少是酌定从轻情节,但难以单独支撑缓刑。
共同犯罪认定难以回避时,应转向量刑辩护:当“非共同犯罪”主张不被采纳时,及时调整策略,聚焦从宽情节,仍可争取较轻刑期。
家庭困境是重要的酌定从宽事由:尤其是对于怀孕、哺乳期或需抚养幼儿的女性被告人,家庭情况能够显著影响法官的量刑考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