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案件基本过程
本案为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原告梅XX与被告梅某、梅某系家庭成员关系,三方对坐落于杭州市西湖区的某处共有房屋的权属份额及分割方案产生争议,无法协商一致。原告遂委托浙江易盛扬律师事务所宋XX、汤炜怡律师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分割共有房屋。
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就房屋归属及折价补偿方案达成一致协议:案涉房屋由三被告按份共有,各享有二分之一份额;两名被告协助原告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两名被告各向原告支付房屋折价款305433.5元,二人合计支付610867元,款项支付至法院执行款专户,待过户完成后发放给原告;案件受理费及鉴定费合计16229元,由三方各负担三分之一;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调解笔录上签名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 案件争议焦点
本案核心争议焦点为:案涉共有房屋如何分割,即房屋权属份额如何确定、由何方取得房屋所有权、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如何向其他共有人支付折价补偿款。
三、 案件重要突破点
本案的关键突破在于以调解方式一次性解决“份额确认+房屋归属+折价款支付+过户衔接”四项核心诉求。宋XX、汤炜怡律师代理原告,在共有房屋分割这一家事纠纷中,推动各方在法院主持下就房屋归属、折价补偿标准、支付方式、过户流程、费用分担等全部事项达成一揽子协议。通过将款项支付至法院执行款专户并设置“过户完成后发放”的衔接机制,有效消除了各方对“先付款不过户”或“先过户不付款”的信任顾虑,确保交易安全,真正实现了纠纷的终局性化解。
四、 律师策略价值与作用(140字以内)
浙江易盛扬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原告,策略核心为“以调解促共赢,以分期支付+法院专户保障交易安全”。通过推动各方就房屋归属、折价款金额、支付节点、过户衔接、费用分担等达成一揽子方案,以法院账户作为支付中介消除信任障碍,实现纠纷一次性解决。
五、 案件结果与法院
本案由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理,以调解方式结案:
案涉房屋由两名被告按份共有,各享有二分之一份额;
两名被告协助原告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
两名被告各支付原告房屋折价款305433.5元,合计610867元,支付至法院执行款专户,待过户完成后发放给原告;
案件受理费及鉴定费合计16229元,由三方各负担三分之一。
六、 典型意义
本案系一起共有物分割纠纷通过调解方式高效、终局化解的典型范例。调解协议通过“法院专户监管+过户完成后付款”的交易结构设计,有效解决了共有物分割案件中“付款与过户”的信任博弈难题,确保各方权利义务同步实现。该案充分说明:在家庭共有财产分割纠纷中,通过专业律师的调解方案设计与法院账户的信用中介功能,可以实现财产公平分割与家庭矛盾终局化解的双重目标,对同类家庭财产纠纷的处理具有积极的参考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