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案件基本过程
本案为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原告蒋X因在被告浙江某医院(浙江省某医院)诊疗过程中,认为医方存在过错行为,对其人身造成损害,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蒋X遂委托陈艳律师向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
诉讼过程中,陈艳律师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材料,围绕医疗过错认定、因果关系分析、损失项目核算等核心问题展开论证。在法院组织下,双方经多轮沟通协商,最终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同意一次性赔付蒋X人民币140000元,于2026年3月10日前付清;蒋X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50元由被告负担。双方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后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余杭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对上述协议予以确认。
二、 案件争议焦点
本案核心争议焦点为:被告浙江某医院对原告蒋X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蒋X主张的各项损失是否合理有据。
三、 案件重要突破点
本案的关键突破在于以诉讼调解方式高效实现14万元一次性赔偿。陈艳律师代理原告蒋X,在提起诉讼后,通过法院组织的调解程序,推动被告医院正视诊疗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过错及相应责任,引导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合意。最终以调解书形式固定被告一次性赔付14万元、原告放弃其他诉请、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的全案解决方案,既避免了漫长鉴定程序与诉讼周期,又确保了赔偿款项的确定性。
四、 律师策略价值与作用
浙江易盛扬律师事务所陈艳律师代理原告蒋X,策略核心为“以诉讼促调解,以调解定赔偿”。通过诉讼程序施加压力,在法院调解阶段推动被告接受14万元一次性赔付方案,同时争取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为患者高效锁定医疗损害赔偿权益。
五、 案件结果与法院
本案由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XX审理,以调解方式结案:
被告浙江某医院赔付原告蒋X人民币140000元,于2026年3月10日前一次性付清;
原告蒋X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50元,由被告负担;
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六、 典型意义
本案系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通过诉讼调解方式高效化解的典型案例。案件体现了诉讼调解在医疗纠纷领域的独特优势:通过法院组织的调解程序,在鉴定程序尚未启动或尚未完成的情况下,推动医患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合意,既避免漫长鉴定周期与诉讼程序,又确保赔付结果的确定性与及时性。该案充分说明:在医疗纠纷中,专业律师通过“诉讼施压+调解落地”的双轨策略,可在较短时间内为患者锁定合理赔偿,有效降低维权成本,实现医患双方的矛盾化解与利益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