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案件基本过程
本案为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原告程X经朋友介绍与被告白某相识,并于2024年4月25日通过支付宝向被告转账30万元。借款后,被告仅于2024年5月2日归还借款本金0.4万元,剩余29.6万元未偿还。经原告与被告及其父母协商,原告同意被告分期归还剩余借款,被告于2024年6月22日通过微信向原告发送还款计划,确认剩余借款本金为23万元,承诺于2024年7月25日前归还11.5万元,于2024年8月25日前结清剩余11.5万元。但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多次催讨无果,遂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归还借款本金23万元、支付逾期利息及律师费1.15万元。
浙江易盛扬律师事务所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全面梳理借条、支付宝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材料,清晰还原借贷事实及被告确认还款计划的完整过程。庭审中被告经法院依法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缺席审理。最终,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23万元及相应逾期利息。
二、 案件争议焦点
本案核心争议焦点为:借款本金余额是否确为23万元,逾期利息的计算标准应如何确定,原告主张的律师费是否具有合同依据。
三、 案件重要突破点
本案的关键突破在于以被告微信发送的还款计划为核心证据,锁定借款本金余额。浙江易盛扬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原告,通过支付宝转账凭证证明借款交付事实,通过被告在微信中明确确认“本金剩23万”的还款计划,将本金余额固定为23万元。在被告缺席审理的情况下,原告证据形成完整闭环,法院据此全额支持本金及逾期利息诉请。
四、 律所策略价值与作用
浙江易盛扬律师事务所代理原告,策略核心为“以微信确认还款计划锁定本金余额、以缺席审理为有利条件”。通过转账凭证与微信聊天记录形成证据闭环,在被告不到庭抗辩的情况下,成功实现23万元本金及逾期利息的全额支持。
五、 判决结果与法院
本案由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结果:
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230000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被告支付原告借款逾期利息(以11.5万元为基数自2024年7月26日起、以11.5万元为基数自2024年8月26日起,均按LPR标准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律师费);
案件受理费4923元,由原告负担173元,被告负担4750元。
六、 典型意义
本案系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出借人通过微信聊天记录中借款人对剩余本金的确认实现全额胜诉的典型案例。判决明确了以下裁判规则:借款人通过微信向出借人发送的还款计划,系对借款本金余额的自认,可视为有效证据;借款人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放弃抗辩权,法院可依据出借人提交的证据依法缺席判决。该案对民间借贷纠纷中电子证据的采信及缺席判决的适用具有积极的参考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