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不少小微公司用工管理存在明显漏洞,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经营困难时随意口头辞退员工,事后还拉黑员工拒不沟通,员工维权取证难度大幅提升。 本案同时存在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违法解除赔偿金、未休年假工资三项争议,吴中律师团队协助员工完整固定全部证据,仲裁委全面采纳我方举证及代理意见。
案情简介
2019年,徐XX入职北京某资管公司担任编剧岗位,公司仅缴纳社保公积金,全程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025年,公司以经营不善为由口头劝退徐XX,后续通过微信发送离职证明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并拉黑徐XX的所有联系方式。
徐XX委托吴中律师团队处理劳动仲裁,诉求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违法解除赔偿金、在职期间未休年假工资。涉案公司收到仲裁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与庭审。
律师观点
接受徐XX委托后,吴中律师团队第一时间梳理全部证据材料,拆解各项诉求对应的法律依据,针对公司未签合同、违法解除二大核心争议点形成完整代理思路。
第一、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应当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公司仅缴纳社保,未出具劳动合同,我方提交工资流水、社保记录、离职证明形成完整证据链,足以证实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公司应自用工满一个月起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第二、公司单方辞退无合法依据,构成违法解除
公司主张经营困难裁员,但未提交任何经营困难、协商调岗、经济性裁员备案等证据,仅单方发送离职通知,无合法解除事由与法定流程。根据举证规则,解除劳动关系的合法性由用人单位举证,因此公司依法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在本案中,徐XX无法举证入职前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不符合享受法定带薪年假的前提条件,因此该项诉求无法得到仲裁委支持,提醒广大劳动者入职后妥善保管社保缴费记录、前单位离职证明等材料,便于后续主张年假权益。
案件结果
仲裁委全部采信吴中律师团队代理意见,裁决确认双方劳动关系;公司五日内向员工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580000元、违法解除赔偿金46000元。
本案中团队全程指导员工收集工资、社保、离职沟通全部关键证据,精准梳理各项诉求对应的法律依据,即便对方消极拒不出庭,仍完整保障员工劳动报酬与赔偿权益。公司规范用工、员工留存用工证据,都是避免劳动纠纷的关键。若您正遭遇辞退欠薪等劳动相关法律难题,欢迎随时咨询交流,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特此说明:出于保护当事人隐私的目的,案例中使用的称呼、日期、金额、仲裁院、审理法院均与原裁决或判决进行了调整,不会泄露当事人的任何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