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案件基本过程
本案为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原告WX与被告L某之间存在借款往来,因被告未能按期还款,原告多次催讨未果,遂委托陈艳律师向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偿还借款及相应利息。
诉讼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在自愿基础上就还款事宜达成一致协议:被告确认尚欠原告25000元,分五期偿还。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对上述协议予以确认,同时约定若被告任一期未按期足额支付,则需另行支付利息损失1000元。
二、 案件争议焦点
本案核心争议焦点为:被告是否尚欠原告借款及具体金额,还款方式及期限应如何安排,以及违约责任的保障机制应如何设定。
三、 案件重要突破点
本案的关键突破在于以调解方式锁定债务金额并设置违约惩罚条款。陈艳律师代理原告,在诉讼中推动双方就欠款金额、分期还款方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设置了违约条款:若被告任一期未按期足额支付,则需另行支付利息损失1000元。该条款有效约束了被告按期履约。
四、 律师策略价值与作用
陈艳律师代理原告,策略核心为“以调解定分期、以违约条款促履约”。通过调解程序促成被告确认25000元债务并分期履行,同时设置违约惩罚条款,既给予被告合理的还款缓冲期,又为原告提供了充分的履约保障。
五、 案件结果与法院
本案由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以调解方式结案:
被告支付原告欠款25000元,分五期履行(第一期3000元,第二至四期各5000元,第五期7000元);
若被告任一期逾期未足额支付,则需另行支付利息损失1000元;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12.5元,由被告负担。
六、 典型意义
本案系一起小额民间借贷纠纷通过调解方式高效化解的典型案例。调解协议设置了“分期履行+违约罚息”的保障机制,既给予债务人合理的还款缓冲期,又通过违约条款有效约束被告按期履约,为债权人提供了充分的执行保障。该案对民间借贷纠纷中以调解方式实现小额债权清收具有积极的参考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