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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交通事故亲属维权|律师一二审全程代理,保险公司上诉全部驳回,全额赔付死亡各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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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保险公司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两家保险公司按照判决足额向当事人赔付数十万死亡赔偿款项,包含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等全部法定损失。

案件详情

一、案例标题:高速交通事故亲属维权|律师一二审全程代理,保险公司上诉全部驳回,全额赔付死亡各项损失

二、基础信息

1. 一审法院: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 / 二审法院: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2. 裁判时间:一审 2024 年、二审 2024 年

3. 委托方:死者父母(原告 A、原告 B)

4. 代理律师:张健,辽宁赢浒律师事务所

三、案件详情

当事人之子驾驶货车在高速遭遇追尾重大交通事故,当场不幸身亡,交警认定对方司机承担事故次要责任。肇事车辆投保交强险、百万商业三者险,己方车辆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

事故处理完毕后,保险公司对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交通费、精神抚慰金多项赔偿项目提出拒赔、减赔意见,双方协商赔偿差距巨大,死者父母委托张健律师提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诉讼。

一审律师核心工作:

1. 完整收集事故认定书、死亡鉴定、亲属关系证明、父母无劳动能力村居证明、丧葬交通票据全套证据;

2. 逐项计算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等法定赔偿项目;

3. 当庭驳斥保险公司各项拒赔抗辩,依据人身损害司法解释论证各项损失均属于法定赔付范围;

4. 划分主次责任赔偿比例,明确两家保险公司分别对应的赔付限额。
       一审判决支持当事人全部核心诉求,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主张父母未达退休年龄不应支持扶养费、丧葬交通费无法律依据、精神抚慰金过高。

张健律师继续二审代理:

1. 针对上诉三点理由逐一反驳,提交当事人身体伤残证据、村委会生活困难证明,佐证丧失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

2. 解读民法典及人身损害司法解释条文,阐明亲属处理丧葬合理交通费应当赔付;

3. 结合事故过错程度论证精神抚慰金金额合理,同类判例支撑一审裁判标准。

四、案件结果

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保险公司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两家保险公司按照判决足额向当事人赔付数十万死亡赔偿款项,包含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等全部法定损失。

交通事故案件中保险公司常通过上诉压低赔偿金额,若无专业律师吃透人身损害法条、完整举证,当事人各项赔偿会大幅缩水;本案一二审连贯代理,全部赔偿项目均得到法院支持,足额拿到赔偿款。

五、律师价值

1. 交通事故全流程证据归集,完整佐证各项损失赔偿依据;

2. 精准解读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逐项击破保险公司减赔、拒赔抗辩;

3. 一二审统一代理思路,上诉阶段逐条反驳保险公司新观点;

4. 合理划分多家保险赔付责任,一次性锁定全部赔偿主体;

5. 兼顾死者父母老年弱势情况,最大化争取法定赔偿金额。

六、适用场景与服务指引

适用场景

1. 机动车相撞造成人员伤残、死亡,保险公司压低赔偿;

2. 父母年迈无收入,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遭保险公司拒绝;

3. 事故对方、保险公司拒不协商赔偿,需要起诉维权;

4. 一审胜诉后保险公司提起二审上诉;


  • 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上诉人
  • 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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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健律师,毕业于沈阳建筑大学,现执业于辽宁赢浒律师事务所,自2020年起正式执业,深耕辽宁大连庄河地区法律服务领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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