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雯吉律师代理某林场诉古XX财产损害赔偿案
案件类型:损害赔偿
代理身份:蒋雯吉律师代理原告某林场
代理结果:胜诉(部分支持原告诉求)
案件主要内容
古XX与前手承包人解除林地转包合同后,于2015年擅自采伐某林场已种植并享有所有权的林木253.5亩,销售获利约xxx元。某林场2020年发现林木被采伐后,起诉要求古XX赔偿林木损失xxx元、树蔸损失xxx元。一审法院判决古XX赔偿林木损失xxx元、树蔸损失xxx元,驳回其他诉求。
蒋雯吉律师代理某林场后,梳理林地流转链条:2009年古XX将林地转包给刘XX,刘XX2010年又将林地转包给某林场,某林场支付全部流转费用并实际投入营林生产。2014年古XX因刘XX未支付租金,起诉解除与刘XX的合同,但未通知某林场参加诉讼,也未提及地上林木归属。2015年古XX以“林地承包人”名义申请采伐许可证,采伐某林场种植的林木并销售获利。
争议焦点
所有权归属:案涉林木是古XX种植还是某林场种植,所有权归谁所有;
侵权认定:古XX采伐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其以“林地承包人”名义采伐能否免责;
损失计算:林木损失、树蔸损失应如何认定,某林场主张的金额是否合理。
律师作用
蒋雯吉律师构建“流转链条+实际经营+侵权事实”的证据体系:
所有权证明:提交林地流转合同、租金支付凭证、村民证言、营林成本记录等证据,证明某林场通过合法流转取得林地经营权,且实际投入资金、人力种植林木,是林木的所有权人。
侵权事实证明:调取(2014)某民初字第237号民事判决书、采伐许可证申请记录、木材销售记录等证据,揭露古XX隐瞒林地已流转事实,恶意诉讼解除合同并采伐他人林木的行为。
损失计算论证:针对古XX对损失金额的异议,申请法院调取采伐档案,结合当时市场木材价格、采伐成本、树蔸剩余价值等因素,提出合理的赔偿金额,最终被法院采纳。
律师核心价值
通过“流转证据+实际投入”锁定林木所有权,戳破古XX“自主种植”的谎言。针对侵权人“恶意规避法律”的行为(隐瞒流转事实、单独诉讼解除合同),以完整证据链还原真相,让法院确信古XX的行为构成侵权,应承担赔偿责任。
办案心得
财产损害赔偿案件中,“权属证明”需穿透形式看实质。本案中,古XX虽持有早期承包合同,但律师通过后续流转合同、支付记录、营林事实等,构建起某林场“实际经营+持续投入”的证据链,彻底否定其所有权主张。此外,损失计算需结合市场实际,避免机械套用单一标准,本案中法院酌定的赔偿金额既符合市场规律,也体现了公平正义。
适用场景
适用于林木、土地等不动产被他人恶意侵占、毁损的纠纷,尤其涉及多层流转、历史遗留权属争议,且侵权人试图以“实际使用”“历史合同”对抗所有权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