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员工在职期间,公司长期拖欠工资,甚至要求员工自行垫付社保费用。当员工试图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时,公司却采取“不答辩、不出庭”的消极应对策略。面对公司的“缺席战术”,员工该如何打破僵局?北京吴中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通过扎实的证据收集和精准的法律论证,成功帮助员工确认了劳动关系,并追回了被拖欠的工资差额及未休年休假工资。
一、案情简介
当事人颜XX于2020年入职北京某供应链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入职后,颜XX勤恳工作,但公司却经常拖欠工资。2021年年底,公司开始出现工资发放不正常的情况。更严重的是,2022年至2023年间,公司未及时为颜XX缴纳社会保险,颜XX为了不影响社保正常缴纳,不得不自行向公司账户转账垫付社保费用。颜XX多次向公司股东兼直属领导催讨工资及社保费用,对方虽承认欠薪事实,却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
2024年,公司因经营问题实际已无办公地点,公司领导不再为颜XX安排工作。颜XX多次要求公司安排工作、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均未得到解决。2025年5月,颜XX委托吴中律师团队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工资差额及未休年休假工资。
二、律师观点
接受颜XX委托后,吴中律师团队系统梳理劳动合同、社保记录、领导微信沟通记录、公司公示信息全套证据,搭建完整证据闭环,全面支撑当事人各项诉求:
第一,公司缺席不答辩,应承担不利后果。
团队律师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被申请人经合法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仲裁委可以缺席裁决。本案中,公司经仲裁委合法通知,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仲裁活动,放弃了答辩、举证及质证的权利,应自行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仲裁委可依据申请人提交的证据认定案件事实。
第二,多维度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充分证明劳动关系及欠薪事实。
团队律师帮助颜XX系统梳理并提交了以下核心证据:《劳动合同》,加盖有公司印章,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显示2021年至2022年间,公司为颜XX缴纳了社会保险,进一步印证劳动关系。《微信聊天记录》内容显示,公司领导曾多次安排颜XX工作、通过微信支付工资,并承认拖欠工资及社保费用的事实。该证据是认定欠薪事实的关键。《国家公司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证明该领导系公司股东及实际管理人。上述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及公司拖欠工资的事实。
第三,明确工资差额的计算标准及待岗期间的生活费标准。
团队律师根据颜XX的工资标准及实际工作期间,精准计算了公司应付工资与已付工资之间的差额。对于2024年颜XX未提供劳动但劳动关系仍存续的待岗期间,团队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主张公司应按生活费标准支付该期间待遇,而非按全额工资标准,既合法合理,也为员工争取到了最大权益。
第四,主张未休年休假工资。
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的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颜XX自2020年入职至2024年,已工作超过1年,依法享有年休假。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已安排颜XX休年休假,应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三、案件结果
经审理,仲裁委几乎全面采纳了吴中律师团队的代理意见,作出如下裁决:确认颜XX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裁决公司支付颜XX工资差额;裁决公司支付颜XX2022年至2024年期间未休年休假工资。
本案中,吴中律师团队提前预判公司消极应诉套路,完整固定全部书证与电子沟通证据,精准划分不同时段薪资计算标准、厘清举证责任分配,即便公司方全程缺席,也依靠完备证据充分保障员工薪资、休假相关合法权益。若您正遭遇劳动相关法律难题,欢迎随时咨询交流,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特此说明:出于保护当事人隐私的目的,案例中使用的称呼、日期、金额、仲裁院、审理法院均与原裁决或判决进行了调整,不会泄露当事人的任何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