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涉案财产33.9万余元,会泽罗珮瑜律师代理被告调解成功,争取子女抚养权及20万元财产权益
案情简介
原、被告于2020年2月登记结婚,2023年10月生育一女。婚后双方因性格不合,长期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夫妻感情逐渐消磨破裂。2026年5月,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诉求包括判令双方离婚、婚生女由被告抚养且原告不支付抚养费、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被告委托律师介入案件,就子女抚养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主张合法权益。
办案经过
本案由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于2026年6月组织庭前调解。罗珮瑜律师作为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全面梳理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流转明细与子女抚养实际情况,围绕抚养费标准、共同财产分割两大核心争议,与原告方、法院开展多轮沟通磋商。律师以高效化解纠纷为原则,在保障当事人核心权益的前提下制定调解方案,就款项权属、抚养费支付周期等关键条款逐一协商,推动双方诉求逐步达成共识。
案件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一是双方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二是婚生女由被告带领抚养,原告自2026年6月起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1700元,直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止;三是婚姻存续期间原告转给被告的200000元款项归被告所有,婚姻期间原告以共同财产偿还的按揭房贷13X0XX元归原告所有;四是双方各自名下存款、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名下债务由各自清偿。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律师核心价值
精准把控调解节奏,高效促成和解,为当事人争取抚养权与财产双重核心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