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财产纠纷:涉案彩礼6.6万元,会泽罗珮瑜律师代理原告胜诉,全额支持彩礼返还诉求
案情简介
原告与被告女方经人介绍相识,其余两名被告系被告女方的父母。为缔结婚姻关系,原告于2025年3月按照当地习俗,以现金方式向三被告支付XX共计66000元。后续双方因婚约履行产生纠纷,被告女方明确表示不再与原告缔结婚姻,双方无办理结婚登记的可能,且未实际共同生活。被告方虽口头承诺返还彩礼,但多次拖延拒不履行。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财产权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三被告返还彩礼66000元,并按同期LPR标准支付资金占用费,同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办案经过
本案由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罗珮瑜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围绕彩礼返还的法定要件构建证据体系。律师协助原告固定通话录音等核心证据,证实被告认可彩礼金额且曾同意返还的事实;依法申请法院调取公安部门接处警材料,佐证婚约解除及争议产生的完整经过。庭审过程中,律师针对被告就资金占用费、诉讼费提出的抗辩意见,结合《民法典》及婚姻家庭编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充分发表代理意见,论证原告诉求的事实与法律依据,全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给付XX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现婚约已解除,给付目的无法实现,返还彩礼具备充分法律依据。最终作出判决:三被告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一次性向原告返还彩礼6600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三被告共同负担。
律师核心价值
构建完整证据链,精准适用法律规定,助力当事人全额追回彩礼,维护合法财产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