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涉案劳务尾款3.2万元,马鞍山王欣雨律师代理务工人员胜诉,包工头与总包连带清偿2.7万元
案情简介
务工人员在总包承建项目从事砼瓦工劳务,由项目实际包工头雇佣,双方核算总劳务报酬68010元并出具结算单。总包通过农民工专用账户发放41400元,剩余款项包工头以总包不认可加班为由拒不支付。务工人员诉请包工头支付剩余32610元,同时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总包单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总包抗辩已将劳务合法分包给有资质企业,足额发放考勤工资,案涉加班欠款属于包工头个人债务,自身无需担责。
办案经过
王欣雨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完整整理结算单据、工地聊天记录、现场施工照片、银行收款流水等全套证据,区分正常出勤工资与加班工时报酬,清晰佐证总结算金额。庭审中援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论证项目存在层层分包情形,总包负有先行清偿、连带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法定义务,驳斥总包分包免责抗辩;针对被告无系统加班考勤的主张,以书面结算单作为双方确认工时价款的直接债权凭证,夯实欠款事实。
案件结果
法院核算总工资68010元,扣减已发放41400元,认定未付劳务报酬26610元。判决包工头于十日内付清该笔款项,总包单位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由包工头承担,务工人员拖欠劳务报酬的债权得到完整司法保护。
律师核心价值
援引农民工工资专项法规,突破总包分包抗辩,判令总包连带清偿劳务欠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