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涉案本金1000万元,马鞍山王欣雨律师代理出借方胜诉,主债务人及四名保证人连带清偿本息、律师费
案情简介
原告国有平台公司与项目企业签订产业借款合同,出借本金1000万元,约定年利率5、逾期罚息10%,多家企业及自然人出具连带担保承诺书。借款期限4年,借款交付后项目企业长期停产,丧失还款能力。两名保证人合计归还466万元,其余款项未清偿。部分自然人保证人抗辩担保签字伪造、保证期限届满无需担责,还提出项目招商政策未兑现、还款应先抵扣本金等多项抗辩,其中一人申请笔迹指纹鉴定,另一人拒绝缴纳鉴定费。原告起诉要求主债务人偿还1000万本金、132.33万利息,全部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承担维权律师费。
办案经过
王欣雨律师代理原告,完整整理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凭证、全套担保文件、催款律师函、还款流水等证据。庭审中区分主债务与担保法律关系,结合民法典保证期间规则论证提前催收发生在有效保证期内,诉讼时效未经过;针对签字伪造的鉴定意见,区分举证责任,其余保证人无有效证据推翻担保签字效力;清晰核算本息,按合同约定先息后扣规则说明466万元不足以抵扣本金,完整论证律师费属于担保范围,逐条驳斥各被告全部抗辩观点。
案件结果
法院认定借款合同合法有效,三家主体及三名自然人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仅一名自然人因担保文书签名指纹经鉴定非本人书写不承担保证责任。判决主债务人偿还本金1000万元、截至对应日期利息478900元,自2022年7月1日起按年利率10%计付后续利息;四名连带责任人共同承担律师费,全部案件受理费由败诉方承担,原告核心债权全面获得司法支持。
律师核心价值
厘清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精准核算本息,成功锁定多名主体连带清偿全部借款本息及维权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