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粉类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仲裁案——林恒律师巧用公平原则,助当事人成功追回投资款
审理机构: 北京仲裁委员会
案情简介:
申请人(原告):连**
被申请人(被告):天津****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化名)
申请人委托诉讼代理人:林恒,上海申浩(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人连**与被申请人天津****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加盟“**”米粉品牌并支付了品牌授权费80,000元及保证金20,000元,共计100,000元。合同签订后,申请人积极选址,但因商场原因导致两次选址均告失败。此后,被申请人未再提供实质性协助,导致申请人始终未能开店经营。直至合同约定的三年合作期限届满,申请人使用品牌资源开展经营的合同目的完全落空。申请人遂委托林恒律师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全部费用并赔偿损失。
办案经过:
本案立案后,林恒律师迅速制定了清晰的仲裁策略。他紧扣“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这一核心,并依据《民法典》的公平原则,为当事人确立了坚实的费用返还请求权基础。在仲裁庭的主持下,林恒律师与被申请人的代理律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斡旋。最终,仲裁庭采纳了林恒律师的部分代理意见,作出终局裁决。裁决基于公平原则,酌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退还品牌授权费60,000元,并由被申请人承担50%的仲裁费。
律师代理思路:
1. 锁定核心,主张合同目的落空: 林恒律师精准抓住“申请人始终未实际开展任何特许经营活动”这一要害。他指出,申请人支付了高额费用,却因客观原因和被申请人后续服务的缺失,导致三年合同期内未能使用任何品牌经营资源,合同根本目的已无法实现,为费用返还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2. 据理力争,争取公平裁决: 面对被申请人以“根本违约”为由拒绝退费的强硬抗辩,林恒律师并未局限于合同条款的字面解释,而是援引《民法典》的公平原则,强调在申请人未享受任何核心服务的情况下,被申请人不应全额占有费用。这一策略成功说服仲裁庭,在认定违约的同时,基于公平原则支持了大部分费用的返还。
3. 锁定成果,保障执行效力: 本案最终获得了具有强制执行力的终局裁决书。裁决书明确载明了被申请人需支付的具体款项及履行期限,并规定了逾期支付的加倍利息,为当事人后续可能面临的执行问题提供了最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确保裁决成果能够真正落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