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涉案欠付租金物业费合计7250元|历城区褚红红律师代理出租方,法院调解一次性结清5500元
##案件内容###案情简介
双方签订三年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年租金23000元,承租方承担对应物业费,租金按年支付。承租方自第二年度起拒不缴纳租金,同时自2024年8月起长期拖欠物业费,经出租方多次催告仍未结清,已构成合同根本违约。出租方诉至法院,请求解除租赁合同,判令支付拖欠租金5500元、物业费1750元,并按每日1%标准支付对应违约金,同时由承租方承担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法院组织双方调解。
###办案经过
褚红红律师作为出租方代理人,提交书面商铺租赁合同、租金物业费催告记录完整证据,清晰证明承租方长期欠费构成根本违约,完整核算全部欠费总额7250元。庭审结合租赁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向对方释X法律后果,同时配合法院开展调解工作,兼顾当事人回款诉求,协商扣除承租方已缴纳2000元保证金,敲定一次性付款金额,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快速实现债权回收。
###案件结果
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案涉商铺租赁合同于2025年1月6日解除;承租方扣除2000元保证金后,一次性支付租金、物业费合计5500元,双方再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25元、保全费93元、保全担保费300元由出租方承担,出租方顺利收回全部核心欠款。
##律师核心价值
完整举证承租方违约事实,高效促成法院调解,快速回款5500元,一次性了结租赁全部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