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涉案1000万元|乌鲁木齐成唐安律师代理购房人,法院认定合同有效判令开发商协助网签并承担律师费
##内容###案情简介
购房人与房产开发分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商业房产总价款100XXXX0000元,开发商取得预售证后办理网签备案,后续补充协议约定一个月内完成网签,房屋2024年8月底交付。购房人通过亲属累计支付购房款XXX元。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后,以售价远低于开发成本、违反市场备案价、履行不能、合同违背公序良俗为由拒绝办理网签,主张合同无效。购房人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开发商履行网签义务、承担本案诉讼费与20000元律师费,法院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
###办案经过
代理律师完整提交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亲属转账凭证、亲属关系证明、律师费发票全套证据;庭审逐一驳斥对方合同无效、履行不能的抗辩,指出开发商自愿定价应自行承担商业风险,低价不构成合同无效事由,对方提交的成本材料多为复印件无证明效力,完整论证合同真实合法、开发商构成违约,主张维权律师费依约由违约方承担。
###案件结果
法院认定案涉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合法有效,开发商已具备网签条件,拒不办理构成违约;判决开发商十日内协助完成商品房预售网签手续,并支付原告律师费20000元;案件受理费350元全部由开发商承担,逾期履行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判决具备强制执行效力。
##律师核心价值
完整举证交易及付款证据,驳斥开发商合同无效抗辩,法院认定合同有效,判令对方履约并全额承担律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