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涉案153.5万元|乌鲁木齐成唐安律师代理劳务施工企业,法院全额支持欠付劳务费及保全费
##内容###案情简介
总包单位将道路项目土方、给排水工程分包给施工企业,劳务企业承接现场劳务作业并完成全部施工,双方出具工程量确认单核算总产值XXX.27元,扣除已付200000元后尚欠劳务费XXX.77元。劳务方起诉要求分包企业支付尾款,主张自结算日起按LPR计付逾期利息,同时诉求总包方、项目现场负责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由三被告承担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分包企业认可欠款,总包辩称款项已付清,现场负责人主张签字仅为职务行为,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开庭审理。
###办案经过
代理律师提交全套专业分包合同、工程量确认单、付款流水、授权委托书、保全裁定及缴费票据;依据结算凭证固定XXX.77元欠款基数,区分总包、分包、现场负责人法律责任,论证现场负责人签字属分包企业职务行为,总包已结清工程款无需担责;主张起诉之日起计算逾期利息,保全申请费属于维权合理开支应当由违约方承担,完整举证形成债权闭环。
###案件结果
法院判令分包企业三日内全额支付劳务费XXX.77元,自起诉之日按一年期LPR计算逾期利息;全额支持5000元保全申请费,驳回保全保险费及要求总包、现场负责人连带清偿的诉求;案件受理费18620.49元全部由分包企业承担,逾期履行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判决具备强制执行效力。
##律师核心价值
完整举证工程量结算单据,固定全额劳务欠款,法院足额支持劳务费本金与保全申请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