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涉案127.6万元|青羊区杨天秀律师代理承运企业,全额追回运费、利息、律师费及保全保函费
##内容###案情简介
双方2020年签订长期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约定承运方运输工程机械设备,结算后10日内结清运费,逾期付款需承担LPR标准利息、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全部维权开支。2023年11月双方对账确认含租金在内总欠款XXX元,付款方仅偿还50000元,尚欠运费XXX元。承运方多次催收无果后起诉,主张欠付运费、自2023年11月17日起计算逾期利息、律师费20000元、保全保函费2730元,并申请财产保全,保全限额XXX元,保全费5000元。庭审中付款方认可欠款金额,但以无支付能力抗辩。
###办案经过
代理律师完整提交盖章运输合同、正式结算单、律师费委托合同及发票、保全保函缴费凭证、法院保全裁定书全套证据;严格依据合同违约条款与民法典相关规定,主张运费本金、逾期资金利息、律师费、保全担保费全部由违约方承担;明确利息起算节点为结算后第十日,各项费用均有合同约定与票据佐证,全部诉求具备完整事实与法律支撑。
###案件结果
法院全部支持原告诉请,判令付款方十日内支付运费XXX元;以XXX元为基数,按一年期LPR自2023年11月17日计付利息至清偿;全额赔付律师费20000元、保函费2730元;案件受理费8337元、保全费5000元全部由被告承担,逾期履行加倍支付迟延利息。
##律师核心价值
完整固定运输、对账、维权支出全套证据,依托合同违约条款,本金、利息、律师费、保全担保费全部获法院全额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