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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案:徐应超律师代理介入最终争取到死缓,保住当事人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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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应超律师 在线
江苏国颂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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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死刑案件,关乎生死。徐应超律师临危受命,于百余卷宗中锁定“被害人重大过错”与“致命伤非杨某所为”两大命门。他凭四十余条精准发问当庭质证,迫使同案被告人当庭吐露实情,成功将杨某从“组织策划者”剥离为“作用较小者”。以极致专业在“死刑边缘”抢回一条命,彰显刑辩律师对生命权的最大敬畏。

案件详情

杨X故意杀人案(法律援助,一审判处死缓,成功保命)

案件基本经过

当事人杨X经营理发店,多名工地工人长期到店理发,杨X与其中三名工人存在不正当交往。受害人长期控制、纠缠杨X,多次到理发店闹事干扰正常经营,双方矛盾持续激化。杨X自述二人初次发生关系时自身系被受害人强迫,长期怀恨在心。矛盾爆发后,杨X邀约三名工人吃饭,哭诉受害人长期欺凌自己,希望三人帮忙教训受害人。当晚杨X将受害人约至理发店,待受害人醉酒后开门让三名工人进入屋内,杨X独自躲在屋外,未进入房间实施任何伤害行为。待屋内动静消失后杨X进屋,才发现三名工人已经将受害人杀害。因涉嫌重大命案,杨X担心自身遭到灭口,被迫与三人商议分尸抛尸,又被胁迫联系丈夫驾车到场,四人共同处理尸体并驾车跨省抛尸外地。次日尸体被群众发现,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全部涉案人员抓捕归案。公诉机关认定杨X系案件发起者、预谋组织者,将其列为第一被告人,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杨X丈夫因协助抛尸,另被指控帮助毁灭证据罪,案件进入法院审判阶段后,指派法律援助律师承办。

面临罪名及刑事处罚标准

杨X作为故意杀人第一被告人,本案存在致人死亡、分尸抛尸从重情节,司法实践中此类恶性案件首要邀约者极易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一旦定罪将失去生命;同案其余三名工人、杨X丈夫均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律师辩护突破点与成功辩护成果

律师先后五六次赴看守所会见杨X,完整细致阅卷,梳理两大核心有利辩点。第一,调取杨X早年就诊记录,佐证其供述早年被受害人强迫属实,受害人长期骚扰、上门闹事,对矛盾激化存在重大过错,大幅降低杨X主观恶性。第二,逐一比对四名被告人全部口供,发现多份供述存在互相推诿、避重就轻的矛盾,仅有杨X与一名同案人员供述能够相互印证,指向第二被告人实施致命伤害行为。律师据此整理三页共计四十余条庭审发问提纲,庭审中对四名被告人逐一当庭发问,通过临场质询迫使第二被告人、第三被告人当庭吐露实情,法庭据此查清本案致死的关键伤害行为均由第二被告人独立完成,杨X仅存在邀约教训的想法,未实施任何杀人、伤害实行行为,在共同犯罪中作用明显小于直接行凶者。法院综合全案事实、各方作用大小、受害人过错情节作出判决,第二被告人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杨X认定故意杀人罪,但改判死刑缓期执行,成功保住当事人性命,本案辩护工作后续获得司法系统专项表彰。


  • 1970-01-01
  • 被告
  • 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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