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标题
李XX与某商业地产开发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调解)
案情简介
原告李XX与被告某商业地产开发公司于2021年1月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原告购买被告开发的商铺,被告应于约定期限内交付房屋。因被告逾期交房,双方于2024年3月签订《延期赔偿金支付及相关协议》,约定被告支付违约金72065元(分三期支付)。被告仅支付首期22000元后,剩余50065元经原告多次催告仍未支付。原告提起诉讼,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处理结果
一、被告芜湖某某商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李XX剩余逾期交房违约金46498.6元;
二、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
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26元由被告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