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标题
陶某某与柳XX、柳某民间借贷纠纷案(调解)
案情简介
原告陶某某与被告柳XX、柳某系朋友关系,两被告系配偶关系。2022年12月1日,两被告以家庭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借款400000元并出具借条,约定利息,被告柳某以其房屋提供担保。被告支付7个月利息后未再支付其他费用,经原告多次催要未果,原告诉至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处理结果
一、被告柳XX、柳XX差欠原告陶某某欠款本金400000元,分四期支付(2026年6月15日前支付100000元,2026年10月15日前支付100000元,2026年12月15日前支付100000元,2027年3月15日前支付100000元);
二、若被告有任意一期未能按期足额支付,视为全部款项到期,被告需另行支付利息(以剩余未还本金为基数,自2026年1月20日起按年利率12%计算),原告可就全部未付款项及利息申请强制执行;
三、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四、律师费200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509元由被告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