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原告:侯XX,委托诉讼代理人:张鑫宇律师;
被告:侯XX、郭XX、张XX,各被告均委托法律工作者、律师出庭。原告向侯XX支付 70000 元,委托其疏通安排国企优质岗位,实际入职后工作待遇、单位性质均与承诺严重不符。原告起诉要求三被告全额退还 70000 元,各方对款项流转、责任承担存在巨大争议,被告。
办案经过
张鑫宇律师收集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工资流水、社保纳税记录全套证据,证实被告虚假承诺岗位待遇;庭审主张有偿托关系找工作违背公序良俗,委托合同应属无效,收款方应当返还财产,完整举证各方款项往来事实。
案件结果
判决结果
1. 侯XX于判决生效十日内返还原告 40000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