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X等人诉深圳某科技股份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案情简介:2022年1月26日, 某科技股份公司发布《2021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称:预计2021年度归属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为盈利 10,000万元-14,80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4.74%-129.02%。
2022年4月28日,某科技股份公司发布《2021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对业绩预告中的净利润数据进行修正,称最新预计的上市公司净利润为亏损40,000万元-亏损60,000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 718.97%-1028.46%。
2022年4月30日,某科技股份公司发布《2021年年度报告》 ,2021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为-509,107,298.88元,同期下降-887.81%。上述业绩预告中的净利润数据和后续发布的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年度报告中经审计的净利润数据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差错金额超过5亿元,业绩预告差错明显。
深圳某科技股份公司因此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提起诉讼。
律师代理观点和成果:
我们作为投资者代理律师,提出以下主张:
1、 某科技股份公司未能说明其在发布业绩预告时点确认2021年度三个项目的收入符合收入确认会计准则要求的具体依据。
2、 某科技股份公司未就影响业绩预告中预计利润实现的重要因素, 如2021 年度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收入对商誉减值的影响进行揭示。从理性投资者的角度来看,该风险提示未能起到向公开市场提示预计利润存在不能实现的风险及风险因素的效果, 投资者无法基于对影响利润实现因素的判断而做出投资决定。
3、 某科技股份公司在案涉业绩预告中预计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超过 50%,根据证券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的要求,属于影响投资者决定的重大事项,应当予以披露。 且从对市场的影响来看,某科技股份公司发布 《2021 年度业绩预告》 、《2021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后,股价均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虚假陈述具有重大性。
上述主张得到法院支持。
判决结果:投资者获得胜诉并实际获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