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协议仲裁纠纷|涉案补助资金271.64万元|马鞍山王欣雨律师代理管委会,仲裁认定企业根本违约
##内容###案情简介
管委会与企业签订招商引资合作协议,协议约定企业需完成约定税收指标,管委会按约定发放搬迁补贴、研发补贴等各类扶持资金,累计拨付各类补助合计XXX.6元,其中包含373099.6元搬迁补贴、XXX元研发补贴。后续企业经营不善停产停建,未达成协议约定税收贡献标准,合作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管委会认定企业构成根本违约,提起仲裁主张对应权利,同时主张由违约企业承担本案律师费。涉案企业经仲裁庭合法传唤,全程未到庭,亦未提交书面答辩、质证材料及任何抗辩证据。
###办案经过
王欣雨律师代理管委会参与仲裁审理,完整整理招商引资协议、补贴审批文件、银行拨款回单、企业完税证明、委托代理合同及律师费发票全套证据;当庭完整举证各项补助发放凭证、企业未达标完税记录,清晰论证企业停产、税收未达标构成根本违约,同时主张本案维权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完成全部举证质证流程,对方缺席无任何抗辩意见。
###案件结果
仲裁庭采信管委会提交的全部证据,认定涉案企业未履行招商引资协议核心义务,停产且未完成约定税收贡献,构成根本违约,管委会全部核心主张得到仲裁庭支持,裁定由违约企业承担对应合同责任,并承担管委会支出的律师费。
##律师核心价值
完整梳理补助拨款、完税全套证据,企业缺席庭审,仲裁认定企业根本违约,支持维权律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