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涉案借款本金28万元|马鞍山王欣雨律师代理原告调解结案,确定分期还款与加速到期追责条款
##案情简介
被告因购车、经营资金周转分两次向原告借款,原告分别于2024年9月19日、2024年11月7日通过银行转账交付全部280000元本金。双方2025年10月12日完成对账,被告出具借条,约定2026年2月15日前还清,期内利息2000元,逾期按一年期LPR计收逾期利息,同时约定原告维权产生的律师费由被告承担。借款期限届满后,被告未偿还任何本息,经原告多次催告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起诉主张归还本金280000元、利息2230.14元、维权费用6000元,并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保全费。
##办案经过
王欣雨律师接受原告单独委托,完整调取银行转账流水、对账借条、催款沟通记录等全套债权证据,梳理借贷交付、本息计算、违约追责的完整法律逻辑;配合法院开展调解工作,兼顾被告还款压力与原告债权安全,协商下调总欠款至276000元,设计分层长期分期还款方案,同时增设逾期即全部债务加速到期、可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的保障条款,平衡双方诉求,一次性化解债权纠纷。
##案件结果
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双方协议:被告欠款总额276000元,分多期长期偿还,每月最低还款1000元,并设置阶段性大额还款节点,2028年12月31日前清偿全部余款;被告任意一期未足额还款,剩余全部款项立即到期,原告可就全部余款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2812元、保全费1962元合计4774元由原告自行承担,双方就本案无其他争议,文书签字捺印即生效。
#律师核心价值
兼顾双方还款能力协商调低欠款总额,增设加速到期条款锁定债权,达成长期分期调解方案,保障原告后续可快速强制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