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当事人二人系务工离世人员的配偶与子女,属于死者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死者经他人介绍前往农用设施拆除场地提供劳务,于当日务工时段在现场突发疾病身故,医疗机构出具文书认定死亡根源为自身脑部基础疾病。
事发后三名相关主体全部拒绝承担责任,且各自提出抗辩理由:现场组织务工人员否认双方存在雇佣劳务关系,主张仅为结伴务工、均分报酬;中间介绍人称仅出于邻里情谊牵线,未从中获利,无需担责;场地产权人表示已将全部拆除工作整体发包给现场组织者,自身不存在选任过错,无需赔付。
各被告统一提出核心抗辩:死者生前长期患有心脏类基础疾病,事发前一日已出现发病不适症状,死亡完全由自身旧疾引发,与劳务作业无关联,不应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
受害家属多方协商无果,维权陷入困境,委托杨慧欣律师参与本案诉讼。接受委托后,杨慧欣律师全面搜集通话录音、现场证人书面证言、发包履约材料、亲属身份关系证明、死亡医学证明等全部证据,梳理场地发包、人员介绍、现场用工三层法律关系,起草诉状向法院起诉,主张多名被告共同承担丧葬、死亡赔偿、精神抚慰等全部损失。
二、案件结果
经杨慧欣律师全程参与庭审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法院审理后出具生效判决书,核心裁判结果如下:
1.法院采信律师提交的多组佐证证据,依法认定死者与现场组织人员成立劳务雇佣关系,直接击破被告否认用工事实的全部抗辩;
2.结合案件客观事实,死者系自身疾病发作死亡,不满足常规劳务侵权全额赔付条件。杨慧欣律师当庭援引民法典公平分担损失条款充分说理,结合死者在岗发病、家属承受巨大经济与精神打击的实际情况,论证完全由家属自担损失有违公平,该代理观点被法院完整采纳,判令实际用工方向家属支付专项经济补偿;
3.精准区分三方被告法律身份与责任边界,法院采纳律师代理意见,认定仅现场组织务工人员承担补偿义务,中间介绍人、场地发包方无需承担任何赔付责任;
4.诉讼费用合理划分,主要诉讼成本由承担补偿责任的被告负担,大幅减轻当事人诉讼开支。
三、杨慧欣律师本案中核心代理价值
1.本案无书面劳务合同,所有被告统一否认雇佣关系,举证难度极大,杨慧欣律师细致调取录音、证人证言等简介证据,形成完整闭环证据链,成功让法院认定劳务关系,是本案家属最终拿到补偿的核心基础。
2.案件客观事实对原告不利,常规维权极易一分钱无法获赔。杨慧欣律师没有局限于侵权赔偿思路,主动挖掘公平责任法律路径,法理结合情理开展庭审辩论,扭转案件劣势,在难以认定侵权责任的前提下,为当事人争取到实质性补偿款项。
3.案件存在发包人、用工组织者、介绍人三方主体,法律关系交织混乱。杨慧欣律师清晰区分承揽、劳务、居间介绍三类法律关系,逐一论证各方过错与责任范围,引导法院精准划定责任承担主体,避免当事人维权方向出现偏差、浪费诉讼成本。
4.代理意见兼顾法条依据与当事人现实困境,充分向法庭阐述家属因亲人离世承受的生活重压,贴合法院公平化解纠纷的裁判导向,大幅提升代理观点被法官采信的概率,最终实现当事人维权诉求落地。
5.从证据调取、诉讼文书起草、立案到出庭辩论全程由律师独立跟进处理,家属无需应对多名被告的抗辩、梳理复杂法律逻辑,高效完成全部诉讼流程,顺利取得有利生效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