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双方当事人自愿登记结婚,婚后共同生育一名子女。婚姻前期二人感情尚可,后续因日常家庭琐事持续产生矛盾,频繁发生争执,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不存在修复和好的可能性。
女方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出三项核心诉求: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女交由男方抚养,原告按月支付抚养费;本案诉讼相关费用由对方承担。
女方委托杨慧欣律师代理本次离婚诉讼,律师接受委托后,梳理婚姻登记材料、子女身份材料、车辆、房产、公积金、养老保险等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线索,厘清婚内共同还贷、个人专属财产、双方各自债务等复杂财产边界,同时围绕子女抚养、探视时间、抚养费标准提前拟定多套协商方案,参与法院组织的调解工作,兼顾当事人诉求与子女成长利益开展沟通协商。
二、案件结果
经杨慧欣律师全程参与调解沟通,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全部争议一次性妥善解决:
①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合意,法院出具法律文书确认婚姻关系解除,避免冗长庭审、判决带来的对立矛盾,实现和平分手。
②按照当事人诉求确定子女由男方抚养,协商确定合理抚养费标准并约定长期支付规则;完整约定日常周期性探视时间,同时预留寒暑假灵活协商空间,充分保障女方探望子女的合法权利,兼顾孩子稳定成长环境与母亲亲子陪伴需求。
③针对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车辆、婚后共同还贷房产、个人债务分别作出明确分割约定:各类社保、公积金归各自个人所有;登记在男方名下车辆归属男方;对于婚内共同还贷房产,结合当事人意愿妥善处理房产相关权益与剩余还贷责任;双方各自对外负债由个人独立偿还,所有财产、债务权责清晰划分,彻底杜绝后续财产纠纷隐患。
④调解协议约定除文书列明事项外,双方再无其他财产、补偿、损害赔偿等争议,一次性了结全部婚姻相关纠纷,不存在后续诉讼隐患。
三、杨慧欣律师在本案中核心价值
1.本案涉及房产共同还贷、机动车、公积金、养老保险、个人债务多重财产类型,财产关系繁杂。杨慧欣律师系统整理全部财产证据,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精准预判分割利弊,为当事人提供客观、可行的协商思路,避免当事人因不懂法律损失自身财产权益。
2.代理过程中不单纯只追求离婚诉求,重点考量未成年人长期稳定成长,在满足委托人抚养、探视核心需求的基础上,设计常态化探视规则,同时设置假期弹性协商机制,平衡父母双方亲子权利,方案兼具合法性与人情味,更容易被对方及法院接纳。
3.婚姻纠纷双方极易产生激烈矛盾、互不相让,杨慧欣律师在调解中中立客观梳理双方利弊,弱化双方冲突,搭建有效沟通桥梁,推动双方放下分歧达成自愿调解,无需法院硬性判决,减少家庭矛盾激化,降低当事人情感与时间成本。
4.在拟定调解条款时,律师细化每一类财产、债务归属,补充 “双方互不追究” 兜底条款,将婚内所有财产、抚养相关事宜全部一次性处理完毕,堵住协议漏洞,从法律层面杜绝日后因财产分割、子女探视再次产生诉讼。
5.从证据整理、诉讼文书起草、立案到法庭调解全程跟进,一次性同步解决离婚、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财产分割、债务分担全部争议,短时间内拿到生效调解书,极大减轻当事人诉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