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原、被告分属不同国家国籍,二人在国内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名未成年女儿,长期由中方当事人单独照料抚养。婚姻初期双方感情平稳,后续因两国地域风俗、文化观念存在巨大差异,双方频繁产生矛盾争执,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多方私下调解均无和好可能。
中方当事人向国内法院提起涉外离婚诉讼,提出多项核心诉求:解除双方跨国婚姻关系;婚生女儿由己方直接抚养,外籍另一方按月支付足额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依法分割全部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对方支付离婚经济补偿金;本案全部诉讼相关费用由外籍被告承担。
当事人委托杨慧欣律师作为涉外离婚案件专属代理人。律师接受委托后,梳理婚姻登记材料、子女身份证明、车辆权属材料、双方分居及独自抚养子女相关证据,熟练掌握涉外家事案件管辖、文书沟通、跨国当事人调解沟通流程,围绕子女抚养费标准、贵重动产分割、婚内财产兜底约定制定多套协商方案,全程参与法院不公开调解,兼顾未成年人成长利益与中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与外籍被告及其代理人开展多轮协商谈判。
二、案件结果
经杨慧欣律师全程跟进涉外调解沟通,法院出具生效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完整无遗留争议的和解方案:
①跨国婚姻和平解除
②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中方委托人,长期稳定抚养费保障
③婚内贵重车辆类共同财产划归原告所有
④婚内全部财产、债权、债务一次性结清无后续纠纷
三、杨慧欣律师在本案中的价值
1.本案属于涉外家事案件,被告外籍身份带来沟通、送达、协商多重阻碍。杨慧欣律师熟悉国内法院涉外婚姻审理规则,顺畅对接外籍被告开展协商,妥善处理跨国当事人调解沟通障碍,大幅简化涉外诉讼流程。
2.考虑子女长期由中方单独照料、中外文化生活环境差异较大等客观事实,律师在调解中充分阐述由委托人抚养更利于未成年人稳定成长,成功争取到子女完整抚养权,同时协商确定持续性抚养费,为孩子生活、教育提供长期经济保障。
3.针对夫妻共同车辆这一重要财产,律师在多轮协商中据理力争,促成该贵重动产全部归属委托人,最大限度维护中方当事人婚内财产利益。
4.涉外纠纷存在跨境执行、异地举证等多重维权难点,杨慧欣律师在拟定调解条款时增设全面兜底无争议约定,一次性了结全部婚内财产、抚养相关事宜,从根源杜绝日后跨境财产纠纷,省去当事人再次跨国诉讼的高额时间、经济成本。
5.跨国婚姻双方因文化隔阂对立情绪较重,律师以中立专业视角梳理双方利弊,搭建温和沟通渠道,弱化双方冲突,推动外籍被告自愿作出让步,无需走完完整涉外庭审流程,短期内取得生效调解书,降低当事人情感与时间损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