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两名子女为已故父母遗留的房产产生继承纠纷。案涉房产属于父母二人婚内共同财产,两位被继承人先后离世,父亲生前未订立遗嘱,母亲生前亲笔书写自书遗嘱,明确自身名下全部房产、存款等财产由其中一名子女继承,同时在遗嘱中载明当年购置房产时向该名子女借款用于支付房屋首付款,并约定遗产处置时优先偿还该笔借款。
原告(长期照料老人的子女)向法院提起继承诉讼,诉求整套房产由自己单独继承,另一方子女配合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全部诉讼费用由对方承担。
庭审中另一方被告提出多重抗辩:主张母亲的遗嘱系受原告胁迫形成,并非老人真实意愿;称原告未尽赡养义务、刻意阻拦自己探望老人;不认可父母购房时向原告存在借款事实。
原告委托杨慧欣律师全权代理本案诉讼。律师接受委托后,系统归集自书遗嘱原件、房产权属证书、父母死亡证明、借条、银行转账凭证、老人就医照料相关记录等全套证据,区分父亲法定继承份额、母亲遗嘱继承份额,梳理被继承人生前债务法律逻辑,针对被告全部抗辩理由提前制定质证、辩论方案,全程参与庭审举证、质证与法庭辩论。
二、案件结果
经杨慧欣律师完整举证、专业庭审说理,法院出具一审生效判决书,原告核心诉求全部获得法院支持:
1.认定案涉自书遗嘱真实、合法、有效
2.清晰划分房屋继承产权份额
3.依法认定父母生前购房借款真实存在
4.涉案房屋完整判归原告所有,支持过户诉求
5.诉讼费用按双方产权份额合理分担
三、杨慧欣律师本案核心代理价值
1.被告同时对遗嘱真实性、生前借款、赡养事实三项核心事实提出否认,举证难度极大。杨慧欣律师分类整理遗嘱、产权、转账、就医照料多组书证,证据之间相互佐证,直接推翻被告全部口头抗辩,是法院采信原告主张的核心基础。
2.本案同时存在无遗嘱的父亲遗产、订立自书遗嘱的母亲遗产,法律适用规则不同。律师熟练区分新旧法律适用边界,清晰拆解两套继承份额计算逻辑,向法庭完整阐释产权分割依据,裁判逻辑完全贴合律师代理观点。
3.针对继承纠纷中少见的父母生前大额借款问题,律师准确引用民法典遗产债务清偿规则,论证遗产处置应当优先偿还被继承人合法债务,通过抵扣房屋价值的方式减少当事人资金压力,方案兼顾法理与实操。
4.开庭前预判被告会质疑遗嘱真实性,律师提前释明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庭审中引导法院向被告释明笔迹鉴定权利;被告放弃鉴定后,法庭直接采信遗嘱效力,彻底堵死对方否认遗嘱的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