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基础信息
1. 审理法院: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法院
2. 判决日期:2023年09月19日
3. 我方代理身份:本案第一主犯一审刑事辩护人
4. 承办律师:陈鸣
5. 执业律所:江苏宗申律师事务所
二、案件详情
本案为跨多地针对老年人实施的特大保健品会销诈骗刑事案件,涉案总金额高达807080元,属于法律规定“数额特别巨大”标准,基准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我方当事人(化名邹X)系整个诈骗团伙顶层负责人,统筹全部诈骗链条:统一采购涉案口服液、空气净化器等产品,制作虚假疾病治疗宣传视频,组建督导、主持人、业务员多层作案团队,分赴泰州、仪征、兴化、靖江、常州五地连续16场开展会销活动。团伙以杂志社工作人员名义免费赠送礼品吸引老年群众,虚构普通饮品可治疗癌症、糖尿病、风湿等重症疾病,诱导老年人高价购买劣质产品,受害人均为中老年群体,社会危害性突出。
全案涉案人员多达二十余人,层级清晰,分为顶层供货组织者、区域联络人、现场督导、主持讲师、业务员等分工。案件案发后,公安机关跨区域抓捕全部涉案人员,侦查阶段扣押多名被告人涉案赃款。我方当事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但公诉机关指控其全额承担80余万元全部诈骗金额,初步量刑建议十年以上。
接受当事人家属委托后,我第一时间多次赴看守所会见当事人,稳定供述,全面梳理团伙层级、产品成本、赃款收缴、投案经过全案事实。阅卷阶段核对被害人笔录、银行流水、转账凭证、扣押清单、多场会销笔录、同案被告人供述等上千页卷宗材料,搭建完整罪轻辩护证据体系,确定四大核心辩护切入点:
1. 当事人主动投案、全程稳定如实供述全部16场作案细节,构成自首法定减轻情节;
2. 侦查、审判阶段分两批全额退出涉案大额赃款,合计25万余元,配合司法机关挽回老年人经济损失,大幅降低社会危害;
3. 当事人自愿全程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真诚悔过;
4. 客观陈述涉案产品存在实物交付,区分纯粹无对价诈骗,同时向法庭提交家庭情况,说明当事人无长期预谋恶性犯罪。
庭审中,针对公诉机关提出“扣除产品成本、不构成自首、涉案金额扣减”三项抗辩意见逐一答辩,虽法庭未采纳成本扣减观点,但完整呈现自首、全额退赃、认罪认罚多重叠加从宽情节,请求法庭突破十年基准刑期,大幅减轻量刑。同时区分当事人与其他重刑从犯地位作用差异,客观陈述团伙分工,争取最轻主犯量刑。
三、我方辩护诉求
1. 认可诈骗罪罪名,全程开展罪轻辩护;
2. 依法认定当事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构成自首,适用减轻处罚;
3. 考量当事人全额退出巨额违法所得,挽回被害人损失,酌情大幅从轻;
4. 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
5. 综合全部法定、酌定从轻情节,在十年以上法定量刑区间大幅减轻处罚。
四、案件最终结果
仪征市人民法院全部采纳我方核心从轻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系团伙主犯、涉案数额特别巨大,但叠加自首、全额退赃、认罪认罚多重从宽情节,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
同类同等八十万特大养老诈骗主犯普遍刑期十年以上,本案经专业辩护直接减轻近五年刑期,同时全额认定已退缴赃款用于返还受害老年人,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人身羁押期限与财产处罚压力。
五、案件总结
本案是面向老年人保健品特大会销诈骗典型重案,涉案金额超八十万,法定起点十年以上,辩护难度极大。办案核心思路为穷尽全部法定减轻量刑情节,全程围绕自首、全额退赃两大核心要点推进:会见引导当事人稳定完整供述,固定自首证据;协调家属多方筹措资金足额退缴赃款,弥补受害老人财产损失;庭审集中论证多重从宽情节叠加效力,说服法院突破基准刑大幅下判。同时客观区分团伙分工、产品实物交付情节,弱化主观恶性评价。本案清晰体现自首、全额退赃对特大诈骗案件的重大量刑减免作用,同时向当事人普及养老诈骗严厉刑事追责后果,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六、律师价值
针对八十万特大养老诈骗重案,深挖自首、全额退赃、认罪认罚多重法定减轻情节,完整梳理全案证据链条。庭审充分论证多重从宽情节叠加效力,法院突破十年基准刑,仅判处五年六个月,大幅缩减羁押期限,足额赃款发还被害人,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刑罚,梳理涉老年保健品会销刑事法律红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