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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荣律师代理彭X离婚纠纷案调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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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在本案中,杨荣律师展现了卓越的专业素养与调解技巧。面对被告坚持抚养两名子女的强硬态度,杨荣律师没有盲目坚持原告“各抚养一名”的初始诉求,而是敏锐捕捉到被告愿意独自承担抚养义务且不要求抚养费的核心意愿。杨荣律师从最大化保障原告合法权益及减轻其未来经济负担的角度出发,制定了“以退为进”的调解策略,同意由被告抚养两名子女,但重点争取并落实了原告灵活、不受限的探望权。在庭审与调解过程中,杨荣律师充分释明法律规定,有效安抚当事人情绪,促成双方和平解约,不仅避免了冗长的诉讼程序,更妥善化解了家庭矛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案件详情

【案情经过】

原告彭X与被告曾X于多年前登记结婚,婚后先后育有两名子女曾X甲(2017年出生)与曾XX(2022年出生)。婚后初期双方感情尚可,但随着生活琐事增多及性格差异,双方矛盾逐渐激化,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为此,原告彭X在寻求专业法律帮助后,委托杨荣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向某法院提起离婚纠纷诉讼。

原告彭X的诉讼请求包括:第一,判决原被告双方离婚;第二,两名子女由双方各自抚养一名,即曾X甲由被告抚养,曾XX由原告抚养,双方各自承担所抚养子女的抚养费;第三,双方可在寒暑假、节假日上门探望子女或将子女带出探望和居住,具体时间地点由双方协商确定。

被告曾X在答辩中明确表示同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问题上提出不同意见。被告要求两名子女均由其抚养教育,且不要求原告支付任何抚养费。关于探望权,被告同意原告探望,但附加了严格条件,要求原告探视前必须先行告知被告或其家人,且绝不能影响子女的正常生活与学习。某法院于2025年5月2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两名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原告主张双方各抚养一名子女,以减轻单方抚养压力并保障子女与父母双方的亲密关系;被告则坚持两名子女均由其抚养,以维持子女生活环境的稳定性。二是探望权的具体行使方式与限制条件。原告希望拥有较为灵活的探望时间,包括寒暑假和节假日的带出居住权;被告则强调探望需提前告知且不得影响子女生活学习。如何在尊重双方意愿的基础上,最大程度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与身心健康,成为本案调解的关键。

 

【裁判结果】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杨荣律师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积极与对方沟通并配合法官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一、准予原告彭X与被告曾X离婚;二、两名子女曾X甲、曾XX均由被告曾X抚养教育,原告彭X在不影响子女学习生活的情况下可随时对子女进行探望,但需告知被告或其家人;三、原告彭X自愿放弃其余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某法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一百元,由原告彭X自愿负担。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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